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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生态补水流量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生态补水流量计)(重新招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生态补水流量计)(重新招标)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
2.2工程规模:约87万元;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预算审核书(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审核编制说明);
2.5最高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2887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标段划分(如有):/;
2.7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系列(SL/T631.1-631.4—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工期要求:总工期4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8:0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