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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PAC溶液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PAC溶液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PAC溶液招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项目范围:主要要求:氧化铝(以AI2O3计)的质量分数≥10.0%、总氮≤1000mg/L、盐基度在30%-95%、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4%、pH值(10g/L水溶液)在3.5-5.0、铁的质量分数≤3.5%
其他要求:砷的质量分数≤0.0005%、铅的质量分数≤0.002%、镉的质量分数≤0.001%、汞的质量分数≤0.00005%、铬的质量分数≤0.005%
本次招标标段为: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PAC溶液招标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PAC溶液招标
专用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证书或证明:①营业执照(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内企业名称应与投标单位一致)③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备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第三方签订运输协议(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许可证(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外)许可范围均需包含聚合氯化铝)
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的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完整),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如下:①合同首页②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③投标人须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供货量证明,发票内容须清晰体现货物名称、数量信息。(以上文件缺一不可,如未提供按照废标处理)
3、投标人对以下要求做出相应承诺,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具体详情见附件1):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在中标后能按相关承诺办理业务;
(2)投标人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或缺陷;
(3)投标人未被纳入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黑名单,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南京鑫智链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无不诚信记录(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同步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