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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安置房工程1000kVA新装公变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柯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安置房工程已经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6-33*开通会员可解锁*-60352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柯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安置房工程1000kVA新装公变工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76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832平方米;绿化面积4395平方米;道路道路长度486米,面积4395平方米;停车位面积910平方米,设置停车位65个;还涉及给排水、排污、强弱电、燃气、公共配套管线建设;及其他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属于工程货物招标,招标范围包含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塘公村行政村500kVA变压器两台,整体部分10kV电源接入到配电房处止、住宅部分及充电桩部分至计量表箱处止的供配电系统等相关工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审定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290.3578万元(含暂列金10万元,暂估价0万元,税前)。
2.3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4.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供配电施工(或采购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制件及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类型及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其他:
3.7投标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0(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6.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45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