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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居住、商业设施项目(原琴台国际大厦地块)案场物业服务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居住、商业设施项目(原琴台国际大厦地块)案场物业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0万元/年,招标人为武汉新区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新建居住、商业设施项目(原琴台国际大厦地块)案场物业服务2、最高限价:400万元/年,超出最高限价及各单价投标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3、招标内容:负责客户接待服务工作、环境保洁工作、秩序维护及消防巡查工作、茶水、饮品供应服务工作、物品盘点工作、协助处理物业服务突发事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4、服务期:自合问签署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若考核达到要求的标准,可续签1年。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建居住、商业设施项目(原琴台国际大厦地块)案场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建居住、商业设施项目(原琴台国际大厦地块)案场物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等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记录名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7、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提供联合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
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
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3、领取招标文件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前往湖北省武汉市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