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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豫西监狱药品采购项目(2026)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自采(2026)0013号
2、项目名称:河南省豫西监狱药品采购项目(2026)
3、采购方式:招标
4、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最高限价:7362.7元;
1、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
2、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各项投标价格不得超出每类药品、耗材的最高限价(详见药品清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自采(2026)0013号-1
河南省豫西监狱药品采购项目(2026)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7362.7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次河南省豫西监狱药品等医用物资采购项目(2026),拟采购合格的药品、耗材等医用物资批发供应商一名,采购价格以所列药品、耗材清单的单价总和为基准价,以每类药品、耗材中标的单价乘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实际成交结算价。招标清单之外的零星药品,中标后双方结合实际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采购范围:常用药品及急救药品等医用物资;
(3)配送要求: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所有甲方临床用药需求的供货能力,不论甲方药品采购规模大小,乙方均须保证供货,供货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为准,供货时间急救药品或紧急情况用药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8小时。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药品剩余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期限,质保期内免费更换;
(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供应商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件)。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