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市重点医院先进医用设备更新项目肺功能仪.耳鼻喉综合治疗台提前批(儿童医院)招标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12
发布于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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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市重点医院先进医用设备更新项目肺功能仪.耳鼻喉综合治疗台提前批(儿童医院)招标

预算金额:15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

标的名称

数量

单台设备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1

肺功能仪

1套

65

155

1.3、容量测量范围:0-15L;容量精确范围:不超过±2.5%或者不超过±0.05L,取其大者。;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

6台

15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到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文件若存在不一致以此投标邀请为准)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如为国内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类产品除外);

(3)涉及国产医疗器械的产品,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采购产品为不需要行政审批的一类、二类消毒产品的,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5)若所投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制造商及投标人的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境内服务机构)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可不提供本项,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详见本部分4.采购需求;

(7)其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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