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中院新审判法庭会议系统信息化项目招标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广东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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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中院新审判法庭会议系统信息化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源中院新审判法庭会议系统信息化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9,740,995.1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河源中院新审判法庭会议系统信息化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740,995.1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河源中院新审判法庭会议系统信息化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8,367,555.18

-

1-2

其他信息化设备

高清一体终端

116(台)

详见采购文件

1,373,44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令发出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河源中院新审判法庭会议系统信息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河源中院新审判法庭会议系统信息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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