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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西华师范大学庆祝建校80周年高质量发展大会会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需求 □成交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文件中: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及要求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在服务结束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按财务要求,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采购人按财务要求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0%款项。
2.服务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签合同,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3.服务期限:正式使用时间由学校会议具体情况通知确定;撤场在活动结束后在1天内完成。
4.服务地点: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标准体育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5.报价要求:近3年,至少有一次高校大型活动会务服务经历,并提供签订的正式合同(复印件须加盖鲜章),才可对人员信息采集与处理功能进行现场演示。现场演示证明服务稳定、操作流畅,确保实际可用,才可进入报价环节。
更正为:
1.付款方式及要求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在服务结束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按财务要求,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采购人按财务要求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0%款项。
2.服务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签合同,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3.服务期限:正式使用时间由学校会议具体情况通知确定;撤场在活动结束后在1天内完成。
4.服务地点: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标准体育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西华师范大学: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近3年,至少有一次高校大型活动会务服务经历,并提供签订的正式合同(复印件须加盖鲜章)。(2)按采购需求在评标现场对人员信息采集与处理功能进行真实环境演示,证明服务稳定、操作流畅,确保实际可用。
西华师范大学: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间和采购评审时间不变。
该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以更正后内容为准,特此更正。
招投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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