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南宁市2026年户外广告服务承办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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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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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南宁市2026年重点旅游客源市场开发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南宁市2026年户外广告投放服务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服务时间:2026年内全年重要时间节点。 

(二)负责在包括且不限于北京市开展南宁文旅户外广告精准投放,具体如下:

1.在包括且不限于北京市的不少于2500栋楼宇的电梯口、大厅电视媒体投放南宁文旅广告,电视媒体不少于4000台,15秒广告每日每台轮播不少于60次,投放不少于60天。

2.在包括且不限于北京市的不少于170个地铁站、200辆地铁列车的站台、站厅及地铁车厢内电视媒体投放南宁文旅广告,电视媒体不少于10000台,15秒广告每日每台轮播不少于60次,投放不少于60天。

3.在包括且不限于北京市的不少于700条公交线路、10000辆公交车的电视媒体投放南宁文旅广告,公交电视广告媒体不少于2万台,15秒广告每日每台轮播不少于60次,投放不少于2天。

4.在包括且不限于北京市核心商圈的不少于2块户外大屏投放南宁文旅广告,每块户外大屏媒体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15秒广告每日每台轮播不少于60次,投放不少于2天。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且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查询信息的,需提供事业单位在线(www.gjsy.gov.cn )信息公示截图页。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金额:49.3万元。

四、报名材料

(一)供应商简介(含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等);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报名材料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六)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公开征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如有伪造虚假内容则取消比选资格);

(七)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的网页截图;

(八)近年类似业绩(以往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材料须齐全,合同需体现项目的内容,包含签署页);

(九)报价表;

(十)实施方案;

(十一)资质证明材料;

(十二)其他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一式四份。

其中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价表及其他相关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的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公章。

(评比是参照以往业绩以及实施方案、报价等进行打分)

五、报名时间

4月15-23日

六、比选及结果公示

报名截止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比选招标工作,并将比选招标结果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上公示。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南宁市葛村路25号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306室。联系人:任春阳,联系电话:553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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