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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西公路K14+364-K20+461段改线工程一标段(K14+319.3~17+400)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西公路K14+364-K20+461段改线工程一标段(K14+319.3~17+400)(项目名称)已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平西公路K14+364-K20+461段改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6】16号)及关于变更平西公路K14+364-K20+461段改线工程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6〕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机关名称)以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西公路K14+364-K20+461段改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石审管批字【2026】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平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平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平西公路K14+364-K20+461段改线工程一标段(K14+319.3~17+400)
2.2 工程地点:平罗县工业园区太西园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平罗县境内,改线段起点位于K14+319.3处,终点桩号K17+400路线全长3.08公里。本项目改线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路面宽10.5米,路基宽12.0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1级。本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士+6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3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级配砂砾。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2年至2024年)每一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等同于1个项目经理职务);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等同于1个项目总工职务)。
注: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 CA 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4.5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 CA 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 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平罗县
联 系 人:李旺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顺捷安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E5-2号
联 系 人:王乾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 年 3 月 20 日
[A64*开通会员可解锁*55001001]平西公路K14364~K20461段改线工程一标段(K14319.3~17400).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