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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按公开选取文件规定推荐了中选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具体情况如下:
| 中选候选人 |
参选人 |
参选报价(元) |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广东新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98,579.22 |
1.评选办法:一次平均合理低价法;评选过程及结果: 无 。
2.中选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本工程不需要公示业绩、人员。
3.废标情况:经评选委员会评审,有0家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被定为废标,本工程没有废标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参选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向交易人提出。交易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公开选取活动。对交易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交易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交易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荷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荷村大道19号 邮政编码:528300
交易代理:佛山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雅湖半岛3期20座105 邮政编码:528100
交易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荷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
1.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交易人申请查询。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交易人提出书面意见(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交易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交易人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