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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北工业污水厂网一体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湖州南浔练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练北工业污水厂网一体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练北工业污水厂网一体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位于练市镇花乌线南侧、月明塘西侧。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练北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万m³/d,厂外配建DN700尾水管线,长约7.7km。近期按2万m³/d建设。
2.练北再生水回用系统:再生水车间产水规模为1.0万m³/d,DN400再生水管线长约5.4km,架设于本项目拟建管廊。
3.厂外配套管廊工程:与污水厂“一企一管”进水管线及再生水输送管线配套的管廊工程,包括长约5.4km管廊架设、DN100~DN350长约16.4km“一企一管”污水管线安装。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州南浔练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1388号1幢(A楼)10层1010室
联系人:李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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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层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2144144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生态环境部网站)。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将其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起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练北工业污水厂网一体化建设项目)
湖州南浔练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练北工业污水厂网一体化建设项目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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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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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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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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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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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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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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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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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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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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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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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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