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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SXZB2025092901 | 发布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项目名称 | 2026年双星集团进出口货运代理项目招标 | 阅读量 | 25 |
2026年双星集团进出口货运代理项目招标终止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6年双星集团进出口货运代理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SXZB2025092901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为提升运输效率、满足市场需求、实现合作共赢的目标,对运输业务进行资源整合。本次招标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原材料和设备从国内的青岛港/上海港/南沙港DDP发运到双星柬埔寨工厂的订舱、报关、清关、集装箱运输等货运代理业务。
- 使用我司与船公司的约号订舱,代理费包含人民币费用(起运港装箱费、港杂费、返包材清关包干费等),美元费用(海运海保费,目的港清关、港杂费,集装箱运输到柬埔寨工厂的运输费,过境进口报关费,查验费等)。
- 目的港包含胡志明凯莱港和柬埔寨金边港。目的港为胡志明港情况下,美元费用是指从凯莱港出发通过华鲁口岸陆运到柬埔寨双星工厂的清关港杂包干费以及集装箱运输费;或者从胡志明凯莱港通过河运驳船到金边港,再陆运到柬埔寨双星工厂的清关港杂包干费以及集装箱运输费。目的港为金边港情况下,美元费用是指金边港到柬埔寨双星工厂的清关港杂包干费以及集装箱运输费。
- 返包材清关包干费是指上海钢帘线出口时包材工字轮按照暂时进出口报关,柬埔寨工厂使用后由货代利用我司与船公司的约号负责全程返回上海港或者青岛港发生的费用。
双星集团轮胎出口的租船订舱,报关,代理查验,与船公司及场站相关的海运海保费、港杂费等费用的垫付及其他相关货运代理业务。
- 国内工厂通过青岛港/武汉港/宁波港出口成品轮胎的港杂包干费(包含进出青岛保税区的费用以及预付货的海运费)。
- 柬埔寨工厂通过胡志明港或者金边港出口成品轮胎的集装箱运输费、港杂费、过境费等。
起运港为金边港情况下,费用包含柬埔寨双星工厂到金边港的清关港杂包干费以及集装箱运输费;起运港为胡志明港情况下,费用包含通过华鲁口岸陆运到胡志明港口的清关港杂包干费以及集装箱运输费;或者重箱先落金边港,再通过河运驳船到胡志明港口上大船的清关港杂包干费以及集装箱运输费。
- 美国本土货运代理费用(清关代理、内陆拖车、车架等费用)
柬埔寨工厂的从越南当地进口原材料的集装箱运输与报关清关费用。
- 从越南CASUMINA和越南锦湖发运至双星(柬埔寨)轮胎有限公司的包干费(运输费+报关清关费等);从双星(柬埔寨)轮胎有限公司到越南锦湖的包干费(运输费+报关清关费等)。承运人提供集装箱。
项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础资质标准:
国内主体:
1.投标人具备国内领先水平:全球行业排名前十、全国行业排名前五、区级区域行业排名前三。
2.投标人年营业收入 3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涵盖上述物资类别。投标人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且成立时间3年及以上。
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分公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括但不仅限于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处罚等行政处罚)在以往的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必须接受并满足双星对产品或服务的要求,按双星提供的合同文本签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能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障金资料(事业单位除外)。
6.投标入必须按《投标邀请函》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7.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投标。
国外主体:
参照上述国内主体资质标准提供所属国同资料单独审核。
供应商专业技术资质标准:
国内主体:
1.投标人必须是直接船公司或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且具有MAERSK、CMA、MSC、COSCOEMC、YML等国际知名船公司的指定订舱代理资格,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能够拿到具有竞争力的海运费价格,能够在旺季按照要求第一时间取得所需的舱位。具有优越国际铁路运输资源的优先。
2.投标人能够确保在船离境的3天内及时赎出提单并寄往我司。
3.进口清关时间:以收到全套报关单据为时间起点,进料加工≤2天,一般贸易4天。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产品或服务转包。
国外主体:
参照上述国内主体资质标准提供所属国同等资料单独审核。
四、终止原因
由于本项目概况及招标信息存在重大变动,现终止本项目公告。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联系人及方式
1.联 系 人: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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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juchao@doublestar.com.cn
2.代理机构: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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