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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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14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受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接近尾声,现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发展规划(2025-2035年)

规划范围:东至龙江路、南至沪蓉高速、西至德胜河、北至嫩江路。

规划期限:2025-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生命健康与医药产业、医疗器械及其它高端装备制造业。生命健康与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生物药品及制品、化学药品制剂、现代中药、药用辅料及包材、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营养保健食品、美妆产品等,同时大力推动合成生物技术在园区产业发展中的应用。医疗器械重点发展体外诊断器械、影像诊断装备、骨科矫形器械等。其它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智能装备、精密机械仪器等。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长江、德胜河各断面监测因子现状水质满足《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王下河各断面监测因子现状水质满足《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均达到水质目标。

(2)大气环境质量:根据《2024年常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产业园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不达标基本污染物为PM2.5和O3。根据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结果,各因子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根据园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园区所有测点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类型的相应噪声限值要求。

(4)地下水环境质量: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评价区内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符合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区内各土壤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用地筛选值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标准。

(6)底泥环境质量:评价区内各河流底泥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标准。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预测结果表明,本规划各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30%。其他污染物叠加现状补充监测数据后,短期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根据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计算,KPM2.5、KPM10、KNO2均小于-20%,项目环境影响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产业园实行污水集中处理,目前除了常州合全生命科学有限公司将废水接管至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废水均达标接管至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在薛家镇拟布点建设薛家工业污水厂,该工业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涵盖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待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经评估废水不得接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的园区企业,其工业废水可按薛家工业污水厂审批的接管要求接入该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在薛家工业污水厂投运前的过渡时期:对于新建项目,经评估不得接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由企业自建厂内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回用或者达标接入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的预测结果表明,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薛家工业污水厂尾水正常排放时,对下游水功能区(水域)以及考核断面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断面现状水质类别,不会影响断面所在功能区用水功能。

(3)声环境影响预测

在加强规划范围内噪声源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

采取合理的固废处理处置手段,可以使产业园产生的固废零排放,避免对外环境的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预测

产业园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当产业园企业所使用的环境风险物质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对周边的土壤影响很小。

(6)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污染物渗漏模拟发现,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运移速度总体很慢,污染物运移范围不大。园区范围内污染物下渗运移对地下水保护目标基本无影响。结合有效监测、防治措施的运行,产业园生产活动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7)生态环境影响预测

产业园建设对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有一定影响,但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

(8)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环境风险也将随之增加,园区必须从总体规划、项目准入、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等多方面加强管理,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规划相符性分析

园区本次规划与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发展规划、国家和地方产业导向政策和规划、省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城市总体规划等在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产业导向、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基本相符。本规划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三线一单”要求相符。

(五)规划环境影响对策和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工艺废气污染控制,大力推进颗粒物、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等污染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应采用收集后集中处理的方法,确保生产工艺尾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经过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2)严格项目准入条件,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优先引进污染轻、技术先进、生产规模大的项目,同时根据入园企业性质和污染程度,合理布局。3)严格落实空间防护距离,入园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并适当设置绿化隔离带,污染较大的企业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4)强化园区环境监管,定期检查区内各企业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处理效果,及时对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提出相应整改要求。5)深入推进园区VOCs治理工作,完成园区涉VOCs企业排查及“回头看”。6)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地表水:1)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划期间,园区企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雨污管网建设。2)强化企业废水处理控制,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应严格要求各接管企业废水必须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达不到接管标准的企业应自行进行预处理。3)强化园区管理机构的环境管理责任,加强园区水环境监测,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梳理、核查,督促企业整改提升。4)强化园区及周边水环境整治,加强入河排水口监管,实施分类管理,并进行取样监测,根据监测及溯源排查结果开展整治工程。

地下水:1)加强源头控制,从设计、管理各种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管线上,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加强企业初期雨水的收集和预处理,对废水收集管道、废水贮存、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2)加强危废贮存场所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防淋防渗措施,以防止淋漏液渗入地下。3)加强应急响应,一旦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4)实施地下水环境整治提升,进一步组织对区内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的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工作,开展重点采样监测,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科学评估风险水平,构建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加强地下水环境风险排查及管控,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针对非地质背景导致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及时采取管控或治理措施,推进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要求各类工业噪声源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设施,以降低其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加强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控制车辆噪声源强,整车噪声不得超过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加快道路建设,形成较为畅通的道路网络,加强路面保养;完善道路两侧的绿化,利用绿化带对噪声的散射和吸收作用,加大交通噪声的衰减。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建筑施工首先应使用低噪声建筑机械,减轻建筑施工造成的噪声污染,并对作业场所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应进行分类收集,提高资源化水平,如废弃的金属边角料、废纸板等一般工业固废应尽可能在厂内回收利用,或由原料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加工、综合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应统一收集后规范贮存,并及时委托相应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2)加快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化,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强化危险废物收集及处置管理,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危险废物应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危险废物安全无害化处置。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分类收集、转运,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设用地使用前均要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并确保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到位。2)加强场地调查及环境风险评估,针对搬迁关闭的企业,应当在其土地出让或项目批准核准前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以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3)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督,未进行调查评估的污染场地,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未经治理修复并通过环保验收的污染场地,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生态环境部门不得受理审批原址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4)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加强土壤环境监管监测,制定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明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与技术要求,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防止风险评估后产生的二次污染。

(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本园区建设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园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同时,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开发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longhuanhj.com/news/1238.html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件longhuanhj@sina.cn

(九)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顾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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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268号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秀水河路10号8栋

(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www.longhuanhj.com/article/1277.html

可至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秀水河路10号8栋)查阅纸质报告书。

(十二)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本文网址: http://www.czeia.cn/show.asp?id=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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