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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2025年 11 月14 日—— 2025年11 月 17 日)
|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晶体科技分公司精雕高速加工中心采购项目(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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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编 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93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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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晶体科技分公司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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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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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结果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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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 中 标 人 |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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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代码 |
9111*开通会员可解锁*4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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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部(采购中心):何老师 |
联 系 电 话 |
(质疑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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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李老师 |
(违纪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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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晶体科技分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11月14 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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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渝公管发〔2021〕54号)文件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