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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江西鄱阳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江西鄱阳工业园区由鄱阳县鄱阳湖工业园更名而来,*开通会员可解锁*正式开工兴建,*开通会员可解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目前,园区已形成以装备制造(五金机电)为首位产业,绿色能源、纺织鞋服、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新型建材、医疗健康等产业为补充的“1+3+N”产业格局。
本次江西鄱阳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范围由两个不同片区组成,分别为芦田片区和田畈街片区,扩区调区后规划总面积为1140.60公顷。
芦田片区:扩区面积1022.46公顷,扩区调区后面积1022.4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栎林村、应家村,南至景鹰高速芦田线、307省道、芦田村、金源村,西至东朋村、东朗村、高峰村,北至栎林村、孤山村、罗山村。主要布局五金机电、纺织鞋服、食品加工、绿色能源等产业。
田畈街片区:扩区面积118.14公顷,扩区调区后面积118.14公顷。其四至范围为:东至田畈街镇发扬村,南至杭瑞高速,西至田畈街镇松山村,北至田畈街镇牌楼分场。主要布局以高端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制衣、制鞋、金刚石刀具、新材料等产业)。
二、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治理措施
(一)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以及水土流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规划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来自炉窑、锅炉废气、工艺废气等;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规划区内、外的交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区内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生态影响主要是开发建设过程中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占用与植被破坏。
(二)治理措施:
1.水环境:实行雨污分流,规划区内污水由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芦田片区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江西鄱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乐安河;田畈街片区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拟建的田畈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莳山水,后汇入田畈街水。
2.环境空气:优化能源结构利用和集中供热,鼓励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优先采用密封性较好的真空设备,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合理建设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实施总量控制,从源头减少工业废气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控制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3.声环境:对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绿化等。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鄱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5.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开发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
三、主要环评结论
江西鄱阳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相应要求,所在区域具有一定水和大气环境容量,规划区已具备集中污水治理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做好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规划调整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江西鄱阳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实施总体可行。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一)征求意见的范围:此次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是对本规划各实施阶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规划选址、规模以及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和建议,规划项目建设是否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是否赞成本规划实施,以及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索取《环评报告》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联系以下方式,索取《江西鄱阳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规划实施单位:江西鄱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江西鄱阳工业园区管委会(芦田)
评价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联系人:熊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215803546@qq.com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示。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江西鄱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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