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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各相关生产企业: 现将有关药品属性变更情况进行公示(见附表)。 如申请修改的企业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内容接受大众监督,如其他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中药品属性为“基药(含原省补)”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mpa.yn.gov.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dfdc3433-e59e-486e-8496-becd5262fa7b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未完成告知承诺备案的,后果自负。 基本药物备案相关联系方式: 备案地址:云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一楼受理大厅(昆明市科发路616号新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 附表:在网交易药品属性变更情况表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