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彭州市妇幼保健院互联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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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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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互联网医院药品配送服务

2.项目内容及背景:彭州市妇幼保健院正在建设互联网医院,为患者构建了一个寻医问药、预约挂号、报告查询、充值缴费、线上问诊、在线电子处方开具、线上医保结算的就医服务平台,为满足彭州及周边患者需求,实现线上就诊、送药上门服务,让患者足不出户就能获得看病就医服务。目前,医院就医服务平台尚不具备药品配送服务,特通过本次比选确定1家满足以上要求的物流企业通过互联网医院为网上就医病人提供药品配送服务。配送服务商应当按照互联网医院相关规定和要求入驻互联网医院平台,遵守平台相关规定。病人在平台就医后按医嘱要求进行配送。费用由病人支付。

二、物流企业配送资格及信息系统技术对接和信息安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服务商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服务商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

3.具备物流药品配送相关的资质;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三、互联网医院药品配送服务要求

2.配送服务商物流信息系统须与我院医院互联网医院平台对接,实现物流下单、配送信息全流程可查询;

3.支持配送服务费线上支付或到付方式;

4.如能提供线上支付方式,须提供相应的支付接口,且退费能够实现原路退回功能;

5.如支持配送服务费线上支付,物流订单支付后,订单尚未执行配送服务时,用户可在线申请取消订单,信息需同步互联网医院平台可查询;

6.物流订单在用户签收后,信息需同步到互联网医院平台可查询;

7.物流信息系统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三级)保护基本要求;

8.物流信息系统须满足GB/T 42013-2022《信息安全技术,快递物流服务数据安全要求》,严格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配送内容信息等,信息数据的传输、存储过程要具备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能检测,能恢复。

9.药品配送费:彭州市、新都区、郫都区等范围内每笔订单配送服务费用按里程和急慢计价,跨地区服务按照企业规定执行;

10.药品配送服务费支付方式:由就诊人通过线上支付或货到付款方式支付给配送服务商;

11.配送时长;彭州市、新都区、郫都区范围内24小时内送达,紧急配送3小时内送达,跨地区服务按照企业规定执行;

12.配送服务商须提供以下设备材料:药品配送所需包装袋,包装袋要求可以做到密封且不易破损,专用物流信息凭条打印设备及耗材等相关材料;

13.节假日配送服务照常进行,确保患者用药时效性;

注:以上要求需要提供承诺函。

四、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以前,供应商将营业执照、联系方式、配送服务报价表、服务承诺等有关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372127637@qq.com邮箱。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张老师

彭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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