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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预拌混凝土用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项目编号:市维【新材料】材招 202601
二、 项目名称:预拌混凝土用砂采购项目
三、 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不含税):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59.35万元(其中:包组一1262.8万元,包组二596.55万元)。
四、 采购数量:
包组一:机制砂(中砂)143500.00吨。
包组二:天然砂(中砂)61500.00吨。
五、 招标数量:2个包组分别招选1名中标人,允许兼投兼中。
六、 采购期限: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 项目内容及要求
包组一:
| 序号 |
名称 |
规格(mm)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
最少日供货量(吨) |
供货响应时间 |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 1 |
机制砂(中砂) |
Mx2.3-3.0 |
88.00 |
3000 |
≦48小时 |
1262.80 |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砂技术要求表》 |
| 说明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单价*(1+ 发票税率) |
||||||
包组二:
| 序号 |
名称 |
规格(mm)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
最少日供货量(吨) |
供货响应时间 |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 1 |
天然砂(中砂) |
Mx2.3-3.0 |
97.00 |
3000 |
≦48小时 |
596.55 |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砂技术要求表》 |
| 说明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单价*(1+ 发票税率) |
||||||
备注:
(1)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规格的货物进行投标报价,各规格的报价可以不相同,但不能超过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项目2个包组分别招选1名中标人,允许兼投兼中。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商议确定。
(3)合同总价按60个自然日内付款的报价进行计算。
八、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函》、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招标公告格式一要求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
九、 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北京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0日期间(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16楼)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招标公告附件二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③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3、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4、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的投标人,招标单位不予受理。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十、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0日。
十一、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3月26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
十二、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开评标一室。
十三、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 年3月26日10时00分。
十四、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开评标一室。
十五、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dpm.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布的文本为准。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 联系事项
| (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
|
| 联系人:余工、曾工 |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二)招标人: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水均田横巷 |
|
| 联系人:梁先生 |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三)监督部门: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委员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水均田路办公楼10楼 |
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预拌混凝土用砂采购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我方承诺,不存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 项目名称 |
预拌混凝土用砂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市维【新材料】材招 202601 |
|
| 登记信息 (下列信息请投标人认真填写,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及真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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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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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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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代表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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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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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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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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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人或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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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购文件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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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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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确认信息 (下列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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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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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