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栖江麓项目案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9-15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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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栖江麓项目案场物业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云栖江麓项目案场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一年,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确认时间为准。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案场物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客户接待服务、停车场服务、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工程服务等。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需求书》。

2.3物业类型:

类型

面积(

内容

案场

展示区建筑面积约为4681.34平方米(其中销售中心3556.34平方米,样板房1125平方米),展示区园林面积16600平方米。

销售中心(销售大厅、VIP室、吧台、监控室、卫生间、茶歇间等)、样板房(样板间、样板间外硬景等)、展示区园林(内湖、前后场园林)、外展点及招标方指定服务场所。

2.4招标范围:云栖江麓项目案场物业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

2.5招标控制价(含税投标限价总价):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年,其中每月237382.00元;凡高于此价格(含每月)的投标文件均为废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3.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员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资格审查方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4.2、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见第五章)。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9162025 年922日,上午9:30,下午17:30 ,在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505室

办理投标登记需提交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10日上午09:30,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pm.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为准。

8. 其他

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工、周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邮 编:5101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云栖江麓项目案场物业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列入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处于经营异常名录;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与招标人存在未结诉讼、仲裁纠纷的;

(8)出现重大纠纷的或因此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9)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项目质量问题的。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实施项目物业服务过程中,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服务款项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劳务工人工资。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七、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招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云栖江麓项目案场物业服务

投标人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注: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附件: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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