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及改造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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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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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昌江法院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昌江法院三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及改造项目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

昌江法院三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及改造项目

三、项目地点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四、项目概况

昌江法院三楼会议室现有音响设备已达到使用报废年限,设备性能衰减、运行故障频发,无法满足日常会议等使用需求。现开展三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及改造项目,统一采购音响6只、多功能功放3台、反馈抑制器1台、无线鹅颈话筒3套等多媒体音响配套设备,并结合会议室实际场地布局、线路环境完成安装、调试及配套改造改造。项目总价不超过¥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二)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

(三)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一)报名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相关资质等材料;

(四)报价函;

(五)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六)参加询价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注: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装袋密封提交,材料一式三份,于文件封面提供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七、遴选办法

1.遴选工作由我院召开会议对报名并提报名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不足3家,本次遴选作废;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则最终会议讨论决定选出一家施工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施工单位;③若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取价格、服务等优者为中选的施工单位。

3.本次遴选结果在昌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示3天。

4.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11日(8:00-11:30,14:30-17: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予以拒收。

(二)投递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环城东一路25号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404办公室。

(三)联系人:洪女士,联系电话:26692655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官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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