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5号地块工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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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6
发布于
青海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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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5号地块工程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一、基本情况

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5号地块工程位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叉河组团,海榆西线北侧,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备案。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琼(2024)昌江县不动产权第0003474号,证载面积为129979.78㎡,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专家对《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5号地块工程》报建方案进行评审,与会专家原则同意项目方案,项目方案总建筑面积为49417.19㎡。业主对建筑方案进行调整,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主要变更内容为:

1.门卫由原来固定建筑物改为临时成品建筑,指标内容取消门卫及相应面积。

2.为了总平面上的建筑单体名称表达规范化,原“办公”调整为“办公楼”,“辅助用房”调整为“厂房辅助用房”。

3.从实际使用需求和规范要求,厂区需增加6个非机动车位。

4.由于建筑单体厂房、厂房辅助用房、门卫的建筑面积变化,导致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49417.19m2调整为49151.88m2;计容面积由原来的95920.11m2调整为95413.17m2;建筑占地面积由原来的47601.09m2调整为47335.78m2;建筑系数由原来的74.67%调整为74.38%,绿地率由原来的11.03%调整为10.25%。

5.由于建筑单体的调整,总平面上的建筑单体坐标重新复核后均需做相应调整。

二、项目主要经济指标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用地面积:93788.52㎡

3.容积率:1.02

4.建筑系数:74.38%

5.绿地率:10.25%

6.总建筑面积:49151.88㎡

7.停车位:99个

三、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公示附件

变更说明和变更前后效果、总平面图对比图(网络资源有限,需更详细了解本规划,请到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经济发展局查阅)。

五、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昌江大道94号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经发局(邮编:572700);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26666658。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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