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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自然资告字〔2026〕77号
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工作需要,为公平、公正开 展我县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遴选方式,委托评估 机构开展 2026年二季度第二批次地块评估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 序 号 | 地块名称 | 用地位置 | 十期面 れ (亩) | 土地用途 | 拟士地评估目的 |
|---|---|---|---|---|---|
| 1 | 昌拟供2026-12 号 | 海尾镇 | 112.5 | 供申用书 | 国有土地出让地 价评估 |
| 2 | 昌拟供2026-13 号 | 海尾镇 | 59. 4 | 供申请出 | 国有一部出计划 价详信 |
| 3 | 昌拟供 2026-14 号 | 石碌镇 | 94. 56 | TV用数 | 国有十郎出计划 价评估 |
| 4 | 昌拟供 2026-15 号 | 石碌镇 | 3.94 | 商务会融用出 | 国有土地使用权延 续地价评估 |
| 5 | 昌拟供 2026-16 号 | 石碌镇 | 0.22 | 城镇仁字用出 |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 换地价评估 |
| 6 | 昌拟供 2026-17 号 | 十月田镇 | 0. 58 | 营业用如 | 国有土地使用权补 办出让地价评估 |
| 7 | 昌拟收 2026-003 号 | 石碌镇 | 85.9 | 工矿用式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 回地价评估 |
| 8 | 昌拟收 2026-004 号 | 石碌镇 | 4. 43 | 城镇住字用地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 国地价评估 |
| 9 | 昌拟收 2026-005 号 | 石碌镇 | 48. 28 | 城镇住宅用地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 回再出让地价评估 |
| 10 | 昌拟收 2026-006 号 | 石碌镇 | 90 | 城镇住宅用地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 回再出让地价评估 |
| 11 | 昌拟收 2026-007 号 | 又河镇 | 7.34 | 工业用地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 回地价评估 |
| 12 | 昌拟租 2026-001 号 | 又河镇 | 21.15 | 工业用物 | 国有土地使用权相 赁地价评估 |
一、委托项目
1. 评估机构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备案土地评估 资质的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 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近3个 月缴纳社保清单;
6. 近三年来评估业务开展业绩证明材料:台账及评估 报告备案表;
7. 承担评估事项人员情况表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8.电子扫描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受托人近 3个月缴纳社保清单需额外提交纸质版原 件外。
三、土地评估报告被抽查不合格的机构,不接受其报 名材料。
四、前来报名的评估机构默认为有能力承接本次批次 所有地块评估业务,不可指向性选择地块投标,我局采取 摇号方式在本次报名名单中确定受托评估机构,每家评估 机构至多中标一个项目的评估业务,重复抽取则视为无效。
六、如已中标单位无能力承担评估工作或未按时提交 评估报告的评估公司,将列入我县本年度土地评估机构黑 名单。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邮寄截
止时间以邮戳为准,拒绝接收超时送达的报价文件)。
2. 报名方式:可现场提交或邮寄,(邮寄地址:海南 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6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楼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室,邮编:572799,邮寄信封上 需注明"公开遴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工作")。
3. 谢绝联合报名。
4. 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土地评估费在评估机构完成地价评估工作后,按海南 物价局(琼价管字〔1995〕77号)收费标准,以宗地评估 结果进行计算,当评估费超过5万元按 4.9万元计,评估 费在5万元以内按实际标准执行。
*开通会员可解锁*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