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防撞缓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2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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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为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德绵公司”或“招标人”“采购人”)防撞缓冲车采购项目,由成德绵公司统筹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防撞缓冲车采购项目。

1.2招标人: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采购防撞缓冲车2台,车辆需要加装组合式LED导向灯及加高警示灯。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日内。

在规定供货时间内将采购的车辆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以合同约定地点为准),协助招标人上牌并对车辆使用进行培训,达到能够自行使用条件。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同时响应本次采购;

(3)非联合体;

(4)不存在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能够为采购人供货和服务;

(3)供应商应为投标车辆生产厂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等证明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所投车型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所释)。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采购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所释)。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采购文件中所列“管理关系”均作本条所释)。

2.3业绩要求:

近3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00K等级防撞车合同20台防撞车供货业绩。

注:供应商须提供包含(合同、对应机动车销售发票、对应税务局网站发票查验截图)证明资料。

2.4信誉要求

(1)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3)*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需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4240000分至20264302359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3.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自行查阅和下载。

3.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4招标文件费用应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防撞缓冲车采购项目(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5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5111100(北京时间)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3以下情况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5.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两江国际A座)40层。

6.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投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防撞缓冲车采购项目(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7.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评标结果在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公示3个自然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3投诉: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星光村1组100号

联系人: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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