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绵阳涪城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经理部塔式起重机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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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四川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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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绵阳涪城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经理部塔式起重机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RBG-CSJS-2026-23

1. 招标条件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人为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量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式起重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绵阳涪城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工程地点位于绵阳科技城新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号楼1单元地上22层、1号楼2单元地上20层、2号楼地上17层、地下车库2层等。

项目业主方为绵阳科技城新区新投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为四川红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为四川正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为四川正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为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绵阳科技城新区。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所需3台塔式起重机(其中1台7020塔式起重机、2台6515塔式起重机),预计租赁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 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修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

(2)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的设备租赁供货业绩,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300万的至少一个及以上,并提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

(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需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度)中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4) 技术质量要求: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安全环保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塔式起重机为五年内设备(以项目施工工期届满、塔式起重机拆卸完成之日为截止节点,且该截止节点距设备出厂之日不超出五年期限),无质量缺陷,设备相关证件必须齐全。塔式起重机:优先选择中联、徐工、川建、四川锦城、湖南三一等国内一线知名品牌设备。

(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附上“信用中国”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截止投标截止日期前7天内)以及信用承诺书。

(6)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需附上近两年在网站“天眼查”中“司法风险”一栏的内容截图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7) 其他:

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安拆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必须满足或优于拟招标的设备规格型号,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优于拟招标设备的,视为在若中标后实际出租和安装的设备,结算价格以投标报价为准。

②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须已成功纳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

4. 招标文件获取

4.1自*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城建公司双创项目设备租赁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递交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线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系统,参与在线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7.2异议、投诉处理

7.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7.2.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7.2.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2.4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2.5其他:

(1)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148-188。

(2) 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事宜详见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首页“帮助中心”模块第一项内容约定。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园艺东街锦湖花园东侧约60米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租赁数量(台)

租赁时间(月)

计划进场时间

备 注

1

塔式起重机

6515

2

14

以项目通知时间为准

含司机及指挥人员,满足工地需求,提供相应满足施工要求的设备。

2

塔式起重机

7020

1

14

备注:

1. 塔式起重机

(1) 塔吊的标节爬行方式首选为斜爬梯式。

(2) 塔吊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三方检测。

(3) 每台塔机必须配置空调和插线板。

(4) 每台塔机配置一名司机,两名指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操作人员年龄(男不超过55岁,女不超过50岁),指挥人员年龄(男不超过55岁,女不超过50岁),上岗前应有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每人并配置好反光背心(要求为蓝色)、蓝色安全帽(必须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一台塔机配置3个对讲机。每台塔机驾驶室必须配置一组5KG齐全有效的灭火器。

(5) 操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9小时。加班费为固定费用。在项目主体施工阶段,每台塔机每月发相应补助2000元,作为操作人员加班费,其余施工阶段均无加班费(主体施工阶段的起止时间以项目部正式下发指令为准)。

(6) 塔机初次使用时,6515塔机租赁公司应配置两副钢丝绳,一副φ18(4米),一副φ18(6米),4个10T的卸扣,0.9m³料斗一个(全新);7020塔机租赁公司应配置两副钢丝绳,一副φ20(4米),一副φ20(6米),4个12T的卸扣,1.5m³料斗一个(全新)。

(7) 塔吊正式使用后,租赁公司应派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证件的人员对塔机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检查过程中全程配置执法记录仪,检查完成后将执法记录仪中的视频拷贝给现场设备管理员(包含极端天气检查的第三方检测)。

(8) 塔吊开始使用后,塔吊班组必须派一名专业带班的组长(持建安C1证)与项目机料科对接现场管理和资料的事宜。

(9) 人员住宿由项目承担,就餐费用由出租单位自行承担。

(10) 塔吊报装拆的所有资料由租赁公司负责,项目上配合签字盖章等事宜。

(11) 每台塔机必须安装吊钩可视化系统等符合要求,保证当地住建局的要求都能达到,能安全有效的运行。

租赁时间为暂估时间,具体租赁时间以项目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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