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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次碎石加工服务招标由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郎川高速公路TJ2标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人,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对项目所需碎石加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
2.1工程项目名称:郎川高速公路TJ2标项目。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 四川 省 阿坝州(市) 若尔盖 县境内,里程起于K27+100,止于 K51+388.55。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包件。
招标服务名称、规格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参与投标的外部协作方,须已成功纳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或当前处于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待终审状态。招标文件中要求处于“待终审中”状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平台显示的其当前申请状态的清晰截图作为依据。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加工供应经验的加工单位,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对应招标服务的能力。投选人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纳税人证明资料。
(3)业绩要求: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劳务合作相类似的工程;在 3 年内,即2022年到2025年间有 2 个不低于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加工成品须满足《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41-2011上述所有证照、认证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吊销或注销。
(5)信誉要求:
3.1.6.1投标人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
3.1.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1.6.4投标人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
投标人须附以下资料:
①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②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③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1)获取方式为:自2025年10月31日0时0分至2025年11月10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LFZH-2025-WZ-005郎川高速公路TJ2标项目经理部碎石加工服务招标标书费。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2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2 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5.4投标文件递交完成,需要在系统中填写相应报价,系统填写分为“总金额报价”和“其他方式报价”。(若招标采购项目是非总额报价,投标人需要在“总金额报价”中填写0,然后选择“其他报价方式”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内容。)
6. 异议、投诉处理
6.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 15 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6.2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7.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如有)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肆万叁仟叁佰壹拾肆元陆角(¥43314.6元)
投标人应于2025年11月10日23时59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郎川高速公路TJ2标碎石加工服务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郎川高速公路TJ2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 阿坝州若尔盖县梅花鹿景区旁
联 系 人 : 姚先生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897003924@qq.com
| 包件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所属工点 |
备注 |
| (LFZH-2025-WZ-005) |
碎石加工服务(网电) |
碎石加工型号以成品碎石粒径20-50mm为准 |
t |
205000 |
2025.11至项目结束 |
场内验收交货 |
郎川高速 |
碎石最大粒径不超过50mm,其母岩单轴饱水抗压强度应不小于30MPa,含泥量应不大于5%,不得含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颗粒需过筛。 |
| (LFZH-2025-WZ-005) |
碎石加工服务(自发电) |
碎石加工型号以成品碎石粒径20-50mm为准 |
t |
20000 |
2025.11至项目结束 |
场内验收交货 |
郎川高速 |
碎石最大粒径不超过50mm,其母岩单轴饱水抗压强度应不小于30MPa,含泥量应不大于5%,不得含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颗粒需过筛。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 注: 1、本表中各材料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数量按实际加工并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的碎石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实际加工碎石数量少于表中暂估数量而要求调高价格。 2、加工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建设费、设备安装及进出场费、主电缆材料费及线路架设费、机械费、人工费、垫资成本、安全环保费、管理利润、税金、保险、损失费、售后服务费以及合同明示及暗示风险费用等的综合加工单价等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除增值税外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合同履行期内,不含税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如国家政策性调整税率,税价随之调整。 单价包含工作内容如下: 3、乙方负责提供碎石加工设备,并组织设备进出场。 4、乙方负责碎石加工场地平整及加工设备基础、设备安装、彩钢棚搭设及拆除等。 5、乙方提供辅助设备最低配备数量:345挖掘机2台(一台含破碎)、60型装载机2台、皮卡车1台、12方洒水车1台、700KW发电机1台,单价包含机械进出场费、操作手工资及设备维修保养费用等。已方配备设备需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如因现场加工需要需增加机械设备,单价不变。 6、生产人员最低配备数量:现场负责人1名、安全员1名、碎石加工设备操作手2名、机修工1名、电工1名、普工4名,特殊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单价包含生产人员工资、食宿、保险等一切费用,生产人员配备需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如因甲方要求需增加生产人员,单价不变。 7、单价包含碎石加工设备及辅助机械的燃油、润油、保险、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 8、单价含加工设备及机械设备易损易耗件耗材费,增加设备,单价不变。 9、单价包含主电缆架设费用,120铜芯电缆约300米由乙方提供。乙方负责定期对电路的排查和维护。 10、乙方需对母料进行选料、改料(挖掘机破碎)、清洗后才进行加工。 11、乙方负责成品料装车。 12、乙方需在场内设置废水收集池和沉淀池,定期进行清理。 13、乙方负责对场地内的垃圾、废料进行清理外运等,必须满足安全文明环保施工要求。 14、乙方配合甲方实验室进行取样、抽检工作。 15、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碎石加工场地范围内的迎检工作。 16、乙方提供不小于700KW发电机一台,以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如因施工需求需增加发电机,单价不变。单价包含发电机、油耗、维修保养等费用。 17、乙方负责碎石加工厂的安全、环保评估手续等。 成品碎石要求如下: 18、加工的碎石必须满足甲方项目设计文件及《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41-2011标准要求。 19、碎石最大粒径不超过50mm,其母岩单轴饱水抗压强度应不小于30MPa,含泥量应不大于5%,不得含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颗粒需过筛。 20、以上限价价格包含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限价,不含税限价=含税限价/1.13,小数点保留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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