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海丰县可塘镇星河宝石厂宝石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海丰县可塘镇星河宝石厂 建设内容: 海丰县可塘镇星河宝石厂宝石加工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位于海丰县可塘镇吕通大道 35 号,占地面积 2635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2058 平方米,建设内容为: 1 栋高层建筑的 1 层和 1 栋大平层厂房,主要从事珠宝首饰的加工生产,项目预计产量约为 40 吨 / 年,宝石注胶加工量约为 12 吨 / 年。项目投资 4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0 万元。 2025 年 9 月,海丰县可塘镇星河宝石厂委托广东绿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海丰县可塘镇星河宝石厂宝石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 6年 2月 1 4日,取得《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丰县可塘镇星河宝石厂宝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汕 环审〔 202 6〕 25号), 竣工日期: 2026年 3月 10日。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 6年 3月 17 日至202 6年 4月 10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