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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霍尔果斯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利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兴城街道幸福社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 26668平方,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 10 座 120立方 有机肥发酵罐,原料堆放区 3500平方、成品堆放区 7800平方,办公生活区260平方及其附属设施。年生产以禽畜粪污为基础原料的生物有机肥50000吨。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梁彦普,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霍尔果斯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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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霍尔果斯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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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