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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乐山市五通桥区岷江汊河涌斯江红岩口—和邦大桥段河道疏浚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岷江汊河涌斯江红岩口—和邦大桥段河道疏浚工程 建设单位:乐山五通桥兴桥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乐山市五通桥区岷江汊河涌斯江红岩口—和邦大桥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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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岷江汊河涌斯江红岩口—和邦大桥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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