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迁改扩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3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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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迁改扩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中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市中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一期)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市中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中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上李路1号。厂区在卫星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3°5'34.520",东经113°55'27.910"。项目占地面积为1750m2,迁改扩建完成后,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3440m2,建筑面积4610m2。项目主要从事搪胶玩具、滴胶玩具、塑胶玩具的加工生产,年生产搪胶玩具105万个、滴胶玩具150万个、塑胶玩具200万个。具体内容详见《东莞市中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了《东莞市中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3739号)。项目部分设备已安装好,相关废气、噪声等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中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环评批复文号:东环建〔2025〕3739号涉及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治理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关于明确东莞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适用情形的通知》(东环办函〔2016〕78号),项目未构成重大变动,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南畬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调漆用水:随烤漆、晾干等蒸发损耗。

项目水帘柜废水、有机废气水喷淋水,经零散废水收集装置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二)噪声

合理布局噪声源,做好生产设备的减振、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废气

项目将移印、风干、补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

将调漆、喷漆、烤漆/晾干、洗枪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2);

投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措施。

因此,项目废气在落实上述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其程度和范围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 )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滋生蚊虫蝇;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贯彻了“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三废”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有效,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建设单位生产中严格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以上环保措施。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合理、有效,建设单位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与环评无重大变动,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建设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经验收组一致讨论同意本项目(一期)废水、噪声、废气、固废通过验收。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的公示公开。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2、加强固体废物的转移和管理,做好转移台账;

3、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做好设施运营管理台账,确保污染物的收集及治理效率;如遇废水、噪声、废气未能满足相关收集或排放标准要求或扰民现象,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完善整改后方可进行生产;

东莞市中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26 1 21

本主题由 eiafans 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16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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