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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21-00118
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292187.5
最高限价(元):292187.5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培训任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市级及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基地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结束(磋商或竞谈最终报价)前,供应商擅自离开评审系统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向海街道胜利社区红海滩大街66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1984058772@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盘锦大洼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4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