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医院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市场调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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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28
发布于
四川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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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医院

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市场调查公告

一、检测技术服务要求及内容

1、检测技术服务类别:委托检测

2、检测对象及服务项目:广安市人民医院污水、废气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中需相关监测项目。

3、 服务内容

(1)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省服务性环境监测工作监管的通知》(川环发〔2019〕25号)以及排污许可证等要求,医院需定期对污水站污水和锅炉废气、噪声等进行检测,并达标排放。本项目包括3个污水站、3台正在使用的锅炉的环境检测服务等。本项目污水、废气等检测服务和报价应按照环保要求和排污许可证内容及频次进行检测,保证医院污水、废气等能够达标排放。

(2)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方案要求检测,每次出具检测报告2份,并及时交采购方存档。

4、其他要求

(1)例行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原始检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2)乙方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3)乙方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其它数据填报、信息公开等,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停产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4)乙方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如实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5)乙方提供环保技术、排污许可管理技术咨询服务,服务内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国家对此类服务的有关标准和要求。

(6)乙方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此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7)乙方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安全费用、疫情防控费用等,根据环保要求完成各类数据的上报。由于乙方不按照规范及要求(包括检测项目和频次、数据上报等)进行检测和相关服务,甲方有权每次要求期赔偿1000元-10000元违约金,以及由此造成上级部门通报及处罚全部由乙方承担,造成的其它严重后果也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付款方式及期限:根据检测项目每季度支付一次(以分项中标单价和实际检测点位以及检测项目据实结算)。医院计划对综合废水排放口(一期、二期)进行合并,两台蒸汽锅炉烟囱进行合并。

6、报名资料

报价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文件、报价表(见附表一)并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送至广安市人民医院办公楼动力运行科208房间(也可发送电子邮件到动力运行科游老师收,若未收到邮件,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9:00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youtao1975@qq.com

附表一:广安市人民医院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检测项目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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