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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7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南阳市康复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
南阳市康复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XH20260119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康复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2万元
5.(1)采购内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 有创呼吸机 |
2台 |
| 无创呼吸机 |
3台 |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4)质保期:整机质保≥2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凭证,新成立公司成立不足1个月的无需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产品可提供备案凭证,);
7.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9.供应商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承诺格式自拟。
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所涉及到的所有证书均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响应文件中所附的证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以上资料报名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8:3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报名(报名资料装订成册);递送至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院20号楼1单元7楼开标室。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康复医院
地址:南阳市百里奚路116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院20号楼1单元7楼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人信息:
监督人:南阳市康复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名 称:南阳市康复医院 地 址:南阳市百里奚路116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院20号楼1单元7楼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1.4 |
项目名称 |
南阳市康复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 |
| 1.1.5 |
采购内容 |
见公告 |
| 1.1.6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
| 1.3.2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1.3.3 |
质保期 |
整机质保≥2年 |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召开 |
| 1.10.1 |
磋商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2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2.3 |
偏离 |
不允许 |
| 2.1 |
构成磋商文 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磋商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磋商文件修改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
| 3.2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 60 日历天 |
| 3.2.4 |
最高限价 |
见公告,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
| 3.3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响应文件采用单位公章和个人签名,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以及响应文件签署、签字、签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格式要求。) |
| 3.7.4 |
响应文件份数 |
1份正本、2份副本、1份电子版(签字盖章的PDF版)。 |
| 3.7.5 |
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响应文件须编制目录,插入页码。 |
| 3.7.6 |
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 |
响应文件的封皮注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字样,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电子版密封在一个包封内; 以上所有密封的封口处必须使用密封条,并在封条上和封口处盖单位公章。请按照响应人须知规定密封包装。 |
| 3.7.7 |
最外层封套上写明 |
(1)项目名称: (2)标段(如有): (3)响应文件(或电子版) 响应人:(响应人名称)(盖单位章) 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 |
| 4 |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院20号楼1单元7楼开标室 |
| 4.1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院20号楼1单元7楼开标室 |
| 5.2 |
开标程序 |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设置签到时间后,供应商在设定的签到时间段内进行签到; 2、签到时间段截止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封; 3、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密封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开标结束。 5、供应商等待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
| 6.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的构成: 3 人 , 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 ,相关经济 、技术专家 2人; 确定方式: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7.1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1-3 名 ; |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8.1 |
磋商结果公告 |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人的情况在磋商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予以公告。 |
| 8.2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分两轮报价,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即为成交价。 |
| 8.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规定的标准,以现金或转账支付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
| 8.4 |
解释权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 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 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 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 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 8.5 |
质疑(投诉) |
响应人(供应商)向招标人(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纸质提起,并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人(供应商)的质疑函(异议书)进行回复。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
1.1.5 采购标段划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
1.3 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服务期限:见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
1.4 磋商文件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预备会
不组织;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差
不允许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磋商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提出。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
3.2 报价
3.2.1 磋商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2.2 供应商应按“采购需求 ”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3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采购需求 ”中的相应报价,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3.2.4 成交人的报价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伴随的其他费用。
3.2.5 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磋商截止后对磋商的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磋商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与拒绝。
3.3 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
3.4 资格审查资料
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5 响应文件的制作
3.5.1 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内容(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 ”中明示需要盖章或签字的地方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6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3.6.1 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招标人)、代理机构。
3.6.2 供应商(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
4、磋商开启
4.1 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磋商活动。开标会议结束,各供应商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 5 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5、磋商
5.1 磋商小组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1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5.1.2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5.2 磋商程序
5.2.1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5.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机会。
5.2.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2.5 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最后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
供应商需二轮报价(首轮报价、最后报价)。【注:1、最终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最高限价;2、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有效报价,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
5.2.6 经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3 评审原则
5.3.1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办法 ”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中在同一个项目中有两个同类数字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
(3)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供应商(供应商)相互串标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3.2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3 名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根据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5.3.3 评审报告将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 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4 澄清有关问题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 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5.5 算术更正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如果供应商(供应商)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可能被否决。
5.6.保密
参与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扩散,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
6.1 确定成交的原则
6.1.6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2 签订合同
6.2.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6.2.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1 纪律和监督
7.1.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审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 |
| 专用资质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 |
||
| 无行贿行为承诺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 |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 |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 |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 |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 |
||
| 信用查询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 |
||
| 其 他 |
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2.1.2 |
符合性评 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签字盖章 |
符合议价文件的要求 |
||
| 采购内容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 交货期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 60 日历天 |
||
| 磋商报价 |
不超过最高限价 |
||
| 特别提醒:初步评审通过后,要求有效供应商在第一次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最终报价,供应商最终报价必须在议价小组要求的时间内现场进行报价。最终报价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并参与报价得分计算。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由此承担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响应文件格式的目录顺序和编号不在评审范围内。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 1 . 3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报价部分: 30分 综合部分: 40 分 技术部分: 3 0 分 |
|
| 2.2. 4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最终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
| 2.2. 5 |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
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评标报价指的是投标报价经过算术修正或者中小企业、残疾人及监狱企业价格扣除之后的价格)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 注: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 2.2. 5 (1) |
报价部分 (30分) |
投标报价(30分) |
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评标报价指的是投标报价经过算术修正或者中小企业、残疾人及监狱企业价格扣除之后的价格)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 注: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
| 2.2.5(2) |
综合部分(40分) |
供货方案( 6 分) |
供货方案内容(包括产品选型(品牌、配置、适用性、性价比)科学、合理,详细的供货、组织协调计划,人员、配备合理、可行,供货保证措施明确、具体等方面) 第一档: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针对项目实际情况,产品选型(品牌、配置、适用性、性价比)科学、合理,有详细的供货、组织协调计划,人员、车辆配备合理、可行,供货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得6分; 第二档: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产品选型(品牌、配置、适用性、性价比)合理,有基本合理的供货、组织协调计划,人员、车辆配备基本满足供货需求,供货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5分; 第三档:供货方案一般、产品选型(品牌、配置、适用性、性价比)基本合理。有人员安装计划、供货计划的,得4 分; 第四档:有供货方案,但内容与本项目实际不符(或部分内容缺项),得2分; 第五档:没有不得分。 |
| 安装方案( 6 分) |
安装方案内容(包括安装调试方案详细性、可行性、针对性,时间计划安排精细合理、详细的违约承诺及质量承诺,人员安装计划配备等要求) 第一档:安装调试方案详细、可行、有针对性,时间计划安排精细合理、有详细的具体措施,人员安装计划配备得当能够很好地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6 分; 第二档:安装调试方案合理,有基本合理的时间计划及相关措施,人员配备基本满足安装方案,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 5 分; 第三档:安装调试方案一般,有时间计划、人员安装计划 、保证措施的,得 4 分; 第四档:有安装方案,但内容与本项目实际不符(或部分内容缺项),得2分; 第五档:没有不得分。 |
||
| 质量保证措施( 6 分) |
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全寿命周期控制、质量问题防控体系、闭环改进机制、客户价值管理等方面制定质量保证方案 。 第一档: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有详细的违约承诺及质量承诺并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完全能够满足项目的需要,得 6 分。 第二档: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方面基本可行,能够基本满足项目的需要,得 5 分。 第三档:保证措施内容一般,不够科学、合理性较低,满足项目的需要可行性一般,得 4 分。 第四档:有保证措施,但内容与本项目实际不符(或部分内容缺项),得2分; 第五档: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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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培训方案( 6 分) |
培训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的需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内容(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配置设置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故障排除及维护保养等内容)、培训团队配备等技术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第一档:对使用部门的人员有制定详细可行的培训计划,所供产品手册简单易懂,能较好的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6 分; 第二档:对使用部门的人员有培训计划,能够提供产品手册,可实践实施的得 5 分; 第三档:对使用部门的人员培训计划实践实施性较差的得 4 分; 第四档:有人员培训方案,但内容与本项目实际不符,无操作性的得2分; 第五档:没有或完全不满足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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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服务承诺( 6 分) |
售后服务内容(包括常见性故障提供解决方案、维修保养 服务体系、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外所能提供的免费服务及收费服务内容,产品调试退换货的方案及措施等方面) 第一档: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及承诺特别全面,合理、可行,可实施性强、针对性强,有合理、详细的设备退换货 方案及措施,能较好的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6分; 第二档: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及承诺基本合理,设备退换货方案及措施简单、可实践实施,得5分; 第三档:售后服务方案一般,服务方案各方面安排一般、均为通用性的说明,设备退换货方案实践实施性一般,得4 分; 第四档:有售后服务方案,但内容与本项目实际不符(或部分内容缺项),无操作性,得2分; 第五档: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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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惠条件的承诺( 6 分) |
根据优惠条件的承诺内容与项目的贴合度、优惠幅度、 备品备件的优惠、 实现措施详尽程度、约束机制四个方面,区分五档: 第一档:承诺符合实际需要、优惠幅度最大、措施具体、有履行承诺约束机制的,得6分; 第二档:承诺符合实际需要,但优惠幅度不大、措施不够具体或缺乏约束机制的,得5分; 第三档:承诺与实际需要贴合不紧的,得4分; 第四档:有承诺,但承诺内容与本项目实际不符(或部分内容缺项),得2分; 第五档: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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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 ( 2 分) |
响应 人每提供1份202 3 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注: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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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保期 ( 2 分) |
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再增加 1 年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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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5 (3) |
技术部分(3 0 分) |
响应文件对产品需求及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3 0 分) |
响应人所投的产品技术参数、产品功能及其他要求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 0 分;若投标产品技术指标与招标要求有负偏离,但负偏离不影响实质响应的,每有一处负偏离扣 2 分,扣完为止; 注:1、提供相关的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或技术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认证证书作为参数支撑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为准(如技术参数中有要求的证明文件,以技术参数中提供的证明文件为准)。 2、技术条款必须如实响应,如发现虚假响应,则取消投标资格。 |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综合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
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1.评审委员会完成对项目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的汇总后,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报价得分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作废标处理: (1)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2 详细评审
3.2.1 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 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离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人。
3.4.2 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最终得分以全部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南阳市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供货产品的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厂商、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商 |
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交货时间 |
| 合计金额:(RMB)大写: 元 小写: 元 |
设备详细配置(详见附页):
二、货物产地及标准
1、货物为全新的(原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无任何缺陷。
2、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产品所列出的配置、技术参数及各项要求,同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及国家安全环保标准。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5、乙方应将所供货物的用户手册、维修手册、其他相关资料及配件、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甲方须知的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三、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货物由乙方于合同生效 个工作日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为制造商原厂包装,包装箱号与设备出厂批号一致。
五、安装与调试
乙方必须负责将设备的安装并调试至甲方认为的最佳状态,甲方不承担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费用。
六、验收方式、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抵运医院后,乙方负责设备先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检疫检验相关手续并提供检验合格报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然后甲乙双方人员及安装工程师共同在场方可开箱按照合同配置清点验收。
2、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以乙方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配置(见附件)为标准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在甲方《验收合格单》签字确认。
3、质量保证期和免费维修期为 个月,质量保证期和免费维修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包修、包换、包退。终身低价优质维修。
4、质量保证期内,整机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不能使用而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延长。
5、乙方在产品出现问题时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 小时内响应, 小时解决问题,如不能解决问题,应提供相应备机或相应配件。6、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操作及维修保养方面的免费培训,并保证甲方使用人员完全掌握该设备的正确操作和日常维护,并提供安装培训内容及考核情况记录。
七、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经采购方、使用科室共同验收合格后付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余款 %即人民币 质保期满无其它问题后付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或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乙方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乙方须向采购单位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或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乙方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除乙方按照第八款第1条交纳违约金外,从逾期之日起乙方需另外每日按本合同总价2‰的数额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按其售后服务承诺响应甲方的服务请求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5、质量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3%。
九、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并予以书面说明;否则,即视为乙方默认了甲方提出的异议。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由项目管理公司调解,也可向南阳市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向采购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合同格式供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参考,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可自行增加或递减合同的相应条款和约束内容
有创呼吸机技术参数
1、基本特征:
1.1国产品牌,适用于对成人、儿童患者,满足ICU、呼吸科等各种病人临床治疗需求。
1.2采用≥12英寸彩色TFT电容触摸控制屏幕。
1.3 吸气安全阀和呼气安全阀组件可徒手拆卸,并能高温高压蒸汽消毒
1.4、内置电池续航时间≥2h
1.5电动电控呼吸机(涡轮驱动产生空气气源),方便进行转运。
1.6具有单位理想体重自动关联潮气量功能
1.7具备系统自检及管路测试自检功能,进行图形化指引自检操作,方便操作。1.8 支持外部交流或可选配直流电源进行供电。
2、通气模式:
2.1有创通气模式:具备容量控制通气模式(VCV)、压力控制通气模式(PCV)、压力调节容量控制通气模式(PRVC)、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VCV)+PS、SIMV(PCV)+PS、、压力支持通气(PSV)、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模式和气道压力释放通气(APRV)模式。
2.2具备流量支持功能,容量控制通气(VCV)模式下,在吸气阶段检测到病人有自主吸气动作,机器可根据病人吸气动作自动调节流速和时长,提供适应性流量补偿,满足病人所需潮气量,减少人机对抗。
2.3无创通气模式:PCV、PSV、CPAP、APRV等无创通气模式。
2.4具有高流量氧疗功能,可设置氧疗流速、氧浓度、CPAP
2.5叹息功能:根据病人情况不同,可对间隔时间、叹息次数等相关参数进行设置,满足临床使用需求。
2.6具备窒息通气,可设置窒息时间范围值:5-60S。
2.7具备ATC自动插管补偿功能,可以选择不同孔径的气管插管进行补偿,可设置补偿百分比,进行精确补偿保证插管末端压力与呼吸机设置压力保持一致。
3、设置参数:
3.1潮气量:20ml -2000ml,
3.2呼吸频率:1-100bpm
3.3呼气末正压(PEEP):0-50cmH2O
3.4氧浓度:21%-100%,连续可调
3.5屏气时间:OFF、5%-60%
3.6压力触发:-15cmH2O~-0.5cmH2O
3.7流速触发:0.5~20 L/min
3.8压力支持:0~50 cmH2O
3.9压力控制:5~50 cmH2O
3.10 呼气触发灵敏度:5~80%
3.11氧疗流速:2-80L/min
4 监测功能:
4.1实时波形:具备容量-时间、流速-时间、压力-时间,可选配CO2、SPO2波形监测
4.2呼吸环:具备压力-容量环、容量-流速环、压力-流速环
4.3压力/容量参数:平均气道压、气道峰压、吸气平台压、驱动压、最小气道压、吸入潮气量、呼出潮气量、分钟通气量、自主分钟通气量等参数
4.4时间参数:吸气时间、呼气时间、吸呼比、总呼吸频率、自主呼吸频率、时间常数
4.5具有波形回顾及参数柱状图统计功能,便于分析对应时间内病人呼吸生理参数变化趋势。
4.6具有动态肺功能,图形化显示病人肺部通气状态,实时反映病人肺顺应性、气道阻力自主呼吸频率等指标参数,帮助临床医生快速评估患者肺部情况。
4.7具备多种脱机参数监测显示:包括浅快呼吸指数、自主触发次数等参数监测。
4.8具备肺力学测量功能,可测量静态顺应性、气道阻力、PEEPtot、PEEPi、驱动压等数值。
5、报警
5.1具备三级声光报警功能。
5.2发生报警时,可快速在通气界面主监测参数区对主要报警参数范围值进行设置,无需进入二级菜单方便临床医生操作。
5.3其他:管道脱落、传感器故障、气体供应不足、电池故障、呼气口阻塞、系统断电、氧气气源压力低、电池低电量报警等。
6、其他功能
6.1雾化系统:具备气动雾化功能
6.2具有USB数据导出接口,可将导出截屏文件到U盘上进行病例分析使用。
6.3质保期≧3年
无创呼吸机技术规格参数
1.国产品牌
2.显示屏:彩色触控屏≥3英寸,支持多点触控操作
3.监测参数: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呼吸频率、气道峰压、平台压、PEEP、氧浓度等,实时显示压力-时间曲线、流量-时间曲线等;
4.工作模式:至少具有CPAP、S、S/T、T模式,支持一键切换;
5.吸气压力(IPAP):6-30cmH₂O可调;
6.呼气压力(EPAP):4-25cmH₂O可调;
7.持续正压(CPAP):4-30cmH₂O可调;
8.吸气时间:0.1-4.0s可调;
9.呼吸频率:1--60bpm可调;
10.自动触发灵敏度:流量触发2-10L/min可调;
11.主机与湿化器采取分体式设计,可拆卸;
12.漏气补偿:自动漏气补偿>60L/Min;
13.延时升压:0-40min可调节;支持自动模式;
14.加湿器湿度:可调节,支持自动模式;
15.潮气量可调200-1500ml;
16.参数检测:压力、流量、呼吸频率、吸呼比、潮气量、分钟通气量、漏气量、吸气时间等;
17.报警功能:高压、低压、窒息、潮气量高/低、漏气提示、电源中断、管道脱落、氧浓度低、面罩脱落等提醒;
18.数据连接:USB接口、蓝牙传输;
19.数据储存:支持应用SD卡,支持无线传输;
20.电源与续航:交流电源100-240V
21.质保与维护:整机质保≥2年,维修期间提供备用机使用。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名)
日 期 :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一)磋商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总报价,交货安装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中的任何缺陷,质量标准 。
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60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磋商函递交的磋商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名)
地址:
日期:
(二)磋商函附录
单位:元/人民币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生产厂家 |
投标单价 |
投标数量 |
合计 |
备注 |
| 投标总价 |
(¥ ) |
|||||
| 交货安装期 |
质量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质保期 |
||||
| 投标有效期 |
||||||
| 其他声明 |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名)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表
| 序号 |
产品 名称 |
品牌、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小计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总计: |
注:表格不足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名)
年 月 日
二、实施方案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编制服务方案等)
第三部分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名)
年 月 日
3.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售后服务
(内容及格式自拟)
五、技术规格偏差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磋商文件 技术条款 |
响应文件 技术条款 |
偏差描述 |
结论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单位公章:
职务: 日期:
注:必须如实填写,否则可能导致参与响应文件被拒绝。
六、商务条款偏差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磋商 文件 商务条款 |
响应 文件 商务条款 |
偏差描述 |
结论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单位公章:
职务: 日期:
注:必须如实填写本,否则可能导致参与响应文件被拒绝。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编 |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传真 |
网 址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金: |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 核定的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应附资格要求中的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投标承诺函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
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采购人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
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 )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候选资格的;
(三) 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 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七)投标有效期内,响应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 。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名称) 磋商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
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
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磋商活动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
的处罚。
供应商: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九、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在此声明:最近三年政府采购活动内无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事件发
生。如有不实, 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名称(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十、无行贿行为承诺
十一、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填报
文章分类: 医院动态 招标采购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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