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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拟对石城消防设施配件采购及更换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城消防设施配件采购及更换项目。
2.项目内容:消防配件采购、更换。
3.报价控制价:¥31662.00(大写:叁万壹仟陆佰陆拾贰圆整)。
二、报价单位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本项目所需施工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质量、服务要求
1.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所有使用材料均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3.产品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报价人48小时内到场进行修复或更换。
四、具体采购要求
1.消火栓箱;
2.消防标语;
3.水泵维修;
3.采购数量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签约合同为总价包干,除签证、变更外,不作调整。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1.已填报价格的询价采购清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证件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注:报价文件请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询价人名称、报价人名称、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骑缝处加盖报价人公章。
六、报价材料提交及公开报价
1.按报价总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
2.报价时间: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3点前送达宿州市恒远置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参与报价文件拆封会议。
3.会议地点:宿州市恒远置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居大厦23楼)。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报价文件内容字迹模糊不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2.报价文件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3.报价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
八、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工期5天。
2.项目临时用水、电由报价人自行解决。
3.合同采用固定总价结算,总价已包含采购、安装、税金等所有费用,总价不作调整。
4.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5.产品质量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无质量问题。
九、合同签订时间
签约候选人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签订合同。
十、履约责任
凡签约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将该报价单位列入不良记录。
十一、联系方式
宿州市恒远置业有限公司: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石城消防设施配件采购及更换项目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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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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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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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水带及接扣带水枪 |
套 |
140 |
|||
2 |
消火栓箱 |
个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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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火栓箱门 |
个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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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防标语 |
个 |
394 |
|||
5 |
灭火器(加压) |
具 |
334 |
|||
6 |
微型消防站(高配) |
套 |
3 |
|||
7 |
消防水泵维修 |
项 |
1 |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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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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