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卫生材料-碘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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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4
发布于
新疆克拉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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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卫生材料-碘伏采购

项目编号:62*开通会员可解锁*22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梦玉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价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55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00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碘伏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医用消毒液; 技术参数:主要成分及含量:碘(有效碘含量为4.5g/L-5.5g/L)。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菌。适用于人体手、皮肤、粘膜的消毒,粘膜消毒仅限于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前后使用。;采购人需求描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卫生材料-碘伏采购;次要参数要求: 15000瓶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买家留言: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卫生材料-碘伏采购:1、须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详见附件;2、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50%的、报价低于次低报价50%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其他可能影响质量或履约的异常低价情形的,均视为异常低价,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及成本证明材料(如购置发票、行业薪资水平等),若无法证明合理性,直接做无效响应处理。3、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仔细阅读响应附件要求,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质及资料,未按照要求上传或漏项的,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 3、响应文件(医疗模板)-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XXX项目(投标企业名称).docx1、采购需求: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卫生材料-碘伏采购.docx

响应附件要求:1、 企业资质(需在有效期内):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1.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2、行业资质(需在有效期内):2.1、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2、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3、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所投产品(配件)注册证或整机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根据所投内容提供);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4、缴纳税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款所属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格式自拟):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7、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自拟):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9、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含报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包括:小写金额和大写金额;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品牌、产品配置、技术参数及产品彩页;不得缺项;(注:须单独提供报价产品所涉及维修的备品、备件及耗材、试剂的价格清单,承诺所供耗材、试剂成本不超过采购人耗占比的35%,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拟)10、售后承诺及服务方案(格式详见附件):须包含服务承诺详述、维修、培训以及服务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述(包含但不限于配送方案及应急处理方案、培训方案,服务明确响应时间、出现质量问题解决时间、服务响应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配送车辆安排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二、响应文件应在全部需签字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三、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协议或销售授权书等证明。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30-19: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区 迎宾路街道 安定路120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技术及服务标准 (1)产品剩余有效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8个月为佳。 (2)具备应对紧急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 (3)可提供产品储存、使用指导等伴随服务。 (4)产品包装材料宜采用环保、可回收材质。 (5)鼓励提供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承诺。
订单与履约服务要求 1、计划与配送:采购人通常于每周四发送采购计划。中标人须在接到计划后48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库房。遇紧急情况,须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送达; 2、验收与退换:货物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须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3、“两票制”与票据管理: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政策,随货提供合规票据,确保票、货、账相符。并应配合采购人建立完整的卫生材料购进记录。 4、合同终止条款:在服务期内,若所涉产品纳入国家或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5、售后服务:应具备对临床科室进行产品使用指导的能力,且能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每周配送至申请科室。
交货期 供货能力要求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确保具备按本合同约定接受订单并履行供货义务的能力。
交货地点 新疆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卫生材料库房
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现场验收,共同核对随货票据、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人负责进行配送至临床科室。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产品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检验报告、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和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产品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至少1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售后服务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提供销售及售后服务、应急服务的承诺,在接到要求紧急供货电话后8小时内必须将药品卫生材料送到指定地点。 1.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1.4卫生材料生产企业、卫生材料批发企业派出销售人员销售药品卫生材料的,除规定的资质外,还应当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委托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销售人员应当出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药品卫生材料采购方核实.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0%的预付款。 2.中标人按每次采购需求交货,并需配送至相关临床科室,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按季度进行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3.采购方以现汇形式支付,具体付款时间根据双方签订的实际购销合同约定为准,每季度结算一次,供货方按每季度实际发货量给中心医院开具发票。 4.中标人提交采购合同、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5.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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