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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窗口叫号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开通会员可解锁*28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志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价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5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计算机信息专业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计算机信息专业资质-其他计算机信息资质,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窗口叫号设备采购项目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排队机/叫号器; 排队叫号系统:采用微服务分布式框架,提供丰富基础功能,通过基础底座、专项能力、多种业务应用构建的数字化平台,支持系统水平扩展,满足海量数据/请求; 系统管理:人员管理、组织机构管理、权限管理、字典管理、日志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等; 支持网点、楼层、区域、窗口、办理事项、队列等信息的配置管理。取号、叫号时,取号机、叫号器、等候屏等设备之间的消息推送管理;满足服务中心业务的动态变化需要,不断优化行政服务能力;;排队叫号系统:实时监控取号机、叫号器、等候屏、窗口屏、评价器等设备的状态,可以对设备进行远程设置、重启、关机、远程桌面等操作。可以远程安装、升级、卸载应用;;取号机 (配套取号软件):1、内存≥16G内存,硬盘≥256G存储,国产操作系统; 2、触摸屏≥21.5寸,分辨率≥1920x1080,亮度≥250cd/m²=; 3、集成身份证阅读器:模块符合公安部GA450-2013要求,阅读距离:0-30mm,读卡响应速度:<1s,工作频率:13.56MHz±7kHz,卡读写速率106 Kbps; 4、热敏打印机:纸宽58mm,支持自动切纸。;取号机 (配套取号软件): 5、内置取号软件,取号软件具有软件著作权。6、支持群众进行现场取号,取号后打印取号单,并进入排队等待。 7、提供内嵌与整机同厂商的经国家商用密码产品认证的加密模块(提供该模块国家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证书批准名称为智能信息交互终端密码模块) 8、整机厂商适配麒麟系统及飞腾处理器,并提供互认证证书 9、整机厂商提供设备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无线叫号器:433无线通信,响应时间≦1.0S,21键多功能键盘,Shift实现复合键功能及部分英文字符输入,采用电脑的USB口供电。;通信控制器:硬件配置:国产CPU,嵌入式系统,软硬件自主可控;≥128MB存储器,支持语音库扩展与固件远程升级;≥24bit高保真声卡芯片,20W定压功放(70V/110V);20dBm发射功率的433MHz无线模块,RS485模块;10/100M自适应以太网,支持TCP/IP协议通信;;通信控制器:射频外螺纹内孔SMA接口,RS485端子(带120Ω阻抗匹配跳线);3.5mm AUX输出接口,定压功放输出端子;DC 12V/3A直流输入。;等候屏:软件功能:集成等候大屏应用,用于等候区显示当前排队叫号情况,语音播报当前到号; 硬件配置: 1.55寸液晶显示,显示分辨率1920*1080; 2.视角:垂直:178/水平:178; 3.对比度:12000:1; 4.HDR技术:可实现高动态范围图像显示效果; 5.处理器类型:≥四核;;等候屏:6.内存容量:1GB; 7.内置存储器:8GB; 8.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000 小时; 9.平均修复时间(MTTR):≤2 分钟; 10.整机无风扇、超静音设计,采用开模铝合金材质,全金属自然通风散热; 11.防护等级:IP5X; 12.主体材质:主体材质为冷轧钣金 13.安装方式:壁挂/吊装/嵌入式;窗顶液晶屏:软件功能:集成等候大屏应用,用于等候区显示当前排队叫号情况,语音播报当前到号; 硬件配置: 1.≥55寸液晶显示,显示分辨率≥1920*1080; 2.视角:垂直:178/水平:178; 3.对比度:12000:1; 4.HDR技术:可实现高动态范围图像显示效果; 5.处理器类型:≥四核;;窗顶液晶屏:6.内存容量:≥1GB; 7.内置存储器:≥8GB; 8.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000 小时; 9.平均修复时间(MTTR):≤2 分钟; 10.整机无风扇、超静音设计,采用开模铝合金材质,全金属自然通风散热; 11.防护等级:IP5X; 12.主体材质:主体材质为冷轧钣金 13.安装方式:壁挂/吊装/嵌入式;集成服务:部署系统、软件安装、硬件安装,软硬件功能调试,系统使用培训。;窗口诉讼服务终端:一、软件功能 窗口智能交互终端,可即时核验当事人、律师身份;满足集中扫描立案、补交材料、电子签名捺印场景,法官核对纸质材料后扫描成电子材料,由当事人电子签名及指纹按捺;满足无纸化办案需求,并支持视频留证;为当事人提供窗口满意度评价服务,“好差评”结果可响应一站式诉讼服务质效评估要求上传至最高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窗口诉讼服务终端:1.支持法院自定义以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设置宣传语、欢迎页,宣传展示法院信息,内置绿色服务窗口欢迎页。 2.支持当事人刷身份证并进行人脸比对的身份识别,并提示法官识别结果。;窗口诉讼服务终端:3.支持诉讼参与人窗口办案过程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自动存储到后台。【提供功能截图证明】 (1)可设定全天定时监控录像,通过当事人身份证信息获取录像时间点,方便用户播放视频时查找对应当事人的录像。 (2)网络查看实时画面,实现实时监督监控。 (3)监控视频汇集,方便查看。 (4)支持诉讼参与人端屏幕呈现录像视频,便于当事人知晓录像及录像图像。;窗口诉讼服务终端:4.支持对接一张网送达服务,诉讼参与人窗口接收送达文件过程中,对送达回证电子签名或指纹按捺,满足无纸化办案需求。【提供功能截图证明】 5.支持诉讼参与人窗口业务办理完成后进行满意度评价,支持满意度评价结果关联当事人身份证信息对接上报到最高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后台支持查看满意度评价统计情况。;窗口诉讼服务终端:6.系统内置材料模板,法官可以将材料模板推送到法院服务窗口智能交互终端上显示,当事人可以参考查看法官推送的材料模板。 7.系统支持一键投屏,将窗口法官工作电脑屏幕上的内容展示至当事人使用的窗口智能终端上,以便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内容确认。 8.要求提供窗口智能服务系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窗口诉讼服务终端:1、CPU ≥四核,频率 ≥1.8GHz;内存≥2GB;存储≥16GB; 2、主屏:≥15.6寸屏幕10点触控电容屏,分辨率1920*1080,24位真彩色。 3、副屏:≥15.6寸屏幕10点触控电磁电容屏,分辨率1920*1080,24位真彩色,支持无源电磁笔书写签名(标配含笔); 4、身份证阅读器:符合公安部标准身份证读卡器,支持三代证信息读取,支持配合探头实现人证比对功能;;窗口诉讼服务终端:5、指纹仪:半导体电容式/传感器尺寸23.0*35.0mm/有效图像尺寸 12.8 *18.0 mm; 6、高拍仪: 1/4”CMOS/分辨率,拍摄幅面 A4,支持文字OCR功能; 7、扫码器:支持一维条码或二维条码扫描阅读; 8、探头:双面都带500万;当事人端探头支持人像比对; 9、麦克风:双向拾音距离 1米;(前后各1个) 10、支持拍照及录音录像,录像格式MP4;窗口诉讼服务终端:11、支持输出RTSP/RTMP/HLS视频流,视频压缩标准H.264/网络协议 RTSP/RTMP/HLS,1-25帧/秒; 12、扬声器:扬声器支持语音提示用户操作; 13、接口:支持USB,HDMI,RJ45千兆。;窗口诉讼服务终端:14.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15.产品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且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包含:应用软件及计算机(一体机)设备的设计、开发和服务;提供证书复印件。;采购人需求描述:详情请看采购需求附件;次要参数要求: | 1个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附件: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窗口叫号设备采购需求清单.xlsx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窗口叫号设备采购项目相关要求.docx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窗口叫号设备采购项目报价表.xlsx
响应附件要求:需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加盖公章扫描完后PDF格式上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喀什市 夏马勒巴格镇 新疆喀什市西域大道140号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窗口叫号设备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 1.报价供货商可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报价供货商与业主方联系。 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供货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报价供货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所采购设备均为国产产品。所投产品需详细填写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制造商名称。在报价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报价供货商提供虚假报价资料或信息有误的,或者拟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却故意隐瞒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4.报价供货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询价文件提出的货物或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报价供货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 5.询价文件清单中要求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参数为公共参数,投标人在投标时要认真对照响应,且按要求提供产品参数中需要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投产品必须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的原装正品。 6.投标方需根据本项目的货物需求制定实施方案,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7.质保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三年,提供硬件质保三年承诺书。 (2)服务承诺:提供所投产品厂商针对一张网后关于对接和系统升级的承诺函; (3)产品故障:中标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维修人员在3小时内响应,同时查明故障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予以解决;对于损坏的设备,中标人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在2天内完成损坏设备的更换,使设备恢复正常工作。备件、人员、交通等费用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8.验收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2)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产品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9.付款方式 (1)合同款支付:项目初验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项目终验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2)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10.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交货地点:喀什市西域大道140号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