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市级专网卫星资源租赁服务项目价格调研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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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6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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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应急部、应急厅关于全面加强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市应急局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力量建设,拟邀请具有卫星链路租赁服务经验的供应商开展服务价格调研。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提交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服务概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

1. 提供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卫星主站和应急通信车共计4MHz带宽Ku波段卫星通信信道;

2. 卫星通信区域应主要覆盖中国四川及相邻地域;

3. 年使用时长不低于30小时(4MHz卫星带宽下);

4. 对卫星公司下发的卫星资源频率进行配置,保障市局卫星主站及应急通信车卫星链路正常使用;

5. 卫星资源服务响应时间:10分钟内到达市局卫星主站,对卫星公司下发的卫星参数在卫星主站系统上进行配置,同时将配置参数下发到应急通信车。

(二)服务要求

1. 拟租用的Ku波段卫星转发器需对我国大陆全境有良好的信号覆盖,并应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以满足采购方实际工作需要。

2. 为市级卫星专网申请卫星资源服务,并对专网卫星主站系统进行链路参数配置,同时给应急通信车下发相应参数,保证卫星链路的正常开通及使用。

3. 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卫星转发器运行状况监控以及热线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回答并解决卫星转发器相关技术问题,以保证高质量的卫星通信服务。

4. 在卫星转发器异常影响通信时,应在30分钟内进行通知。

5. 租用期间及时向使用方通报星蚀、日凌中断等发生时间与期间,协助使用方提前做好相关技术准备工作,保障市级卫星网的使用。

6. 所提供使用的卫星应满足以下条件:

(1)该卫星的运营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业务种类应包括: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

(2)卫星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给该卫星运营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3)卫星对应的测控站应在中国境内,满足我国自主可控;

(4)提供卫星运营商针对本项目的卫星使用授权。

7. 合同期内,采购人已购买的卫星资源使用完毕,供应商需继续保障采购人卫星通信链路不间断。采购人每次使用结束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卫星资源使用清单及完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清单后30个日历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格向供应商支付卫星资源使用费;

8. 供应商对采购人卫星通信系统操作维护人员进行培训,确保采购人操作人员掌握卫星主站和卫星通信车链路参数配置,一般问题排查等基本技能。

二、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价格调研单位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评审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卫星通信链路租赁服务工作经验,且了解应急指挥通信保障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保障人员。

四、报送材料及方式

(一)价格调研表(见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内容)。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合法登记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具备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1308709477@qq.com)或纸质书面形式送达。

五、其他说明

(一)报价单位须结合实际工作成本进行合理报价。

(二)本公告调研内容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仅作为市场调研参考使用,我局有权使用所征集的相关内容,不作为正式采购依据,无任何针对性。若后续本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不影响提交报价单位参与后续投标活动。

六、联系方式

名称: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539号高新孵化园3号楼。

联系人: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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