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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政编码:620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启明星100MW/20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 |
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眉山产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众咨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计划在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建设一套100MW/20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通过4回35kV电缆桥架集电线路接入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的启明星铝业公司配套220kV变电站,并扩建1台110MVA主变及附属设备接入站内220kV母线,220kV外部接线保持不变,主变户外布置。 |
1.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拌和。选用施工车辆的尾气排放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车辆运输线路尽量不穿越人群集中居住区。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加强管理,按进度、有计划地进行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眉山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通告》《眉山市建筑工地扬尘噪声在线视频监测管理办法》《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营运期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的生活污水收纳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基础工程等会产生少量设备冲洗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结束后拆除、回填;营运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的生活污水收纳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派普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统一收集后利用附近现有的垃圾收集点处理;营运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桶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储能固废属于可回收利用资源,由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资源化利用,不得随意抛弃与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选用低噪设备,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隔声屏进行遮挡,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针对交通运输,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噪声敏感区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车辆临近敏感点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根据施工工程需要开启相应设备,杜绝闲置设备持续开机。另外,尽量外购成品材料,减少现场材料加工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中午以及夜间施工。建设单位在招投标选择设备阶段,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对主变压器、SVG等采取设置减震垫等措施;储能电池冷却机组、储能升压变流一体机各单元均安装集装箱,起到隔声作用。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障各类电气设备稳定运行,及时更换老旧设施。 5.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主体工程施工应尽量集中在征地范围内。主体工程施工期应设置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回收利用。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绿化,防止水土流失。避开雨季施工,减少雨水对场地开挖面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时应尽量避开雨天。在雨天动土时,应采取塑料布或土工布覆盖易受降雨冲刷的裸露地表等临时措施。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地表上的砂石残余料及混凝土。临时建筑物拆除后,应将砖、石等建筑材料全部出售给当地村民,在原地表上不残留砂石残余料。根据原占地类型,分别采取种草等措施,恢复原有植被。项目运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