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四川省锦江彭山区防洪治理工程 |
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锦江镇 |
眉山天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四川中蓝宇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另起行 |
另起行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为1348.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长4.67km,新建护岸1.57km,其中毛家渡段0.625km,正华段0.947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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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一、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设置移动软管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区设置喷雾器进行洒水降尘;对于暂不扰动堆场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及时清理施工区建筑垃圾,避免二次扬尘产生。道路运输扬尘:临时道路采用碎石进行简易硬化;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及时对入场道路、临时道路损坏路面进行修复。燃油废气: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切割粉尘:综合加工区采用彩钢进行封闭,切割粉尘可快速自然沉降在综合加工厂房内。柴油发电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活用房租赁就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现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施工废水:本项目设置4座梯形沉淀池,上底宽3m,下底宽1m,深1m,坡度1:1。混凝土养护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由于施工工期短,不单独设置机修、汽修设施,利用天府新区的机修、汽修厂,场内只设置机械停放及仓库设施,故不考虑含油废水。基坑排水:基坑内设排水沟、集水坑,并在下游设置集水井,采用水泵抽排。 三、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设备合理布局,固定高噪声设备加盖简易工棚,加强施工管理,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施工场地固定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 四、固体废物: 主要有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或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理,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至市政建筑渣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施工区设施生活垃圾桶,每天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至就近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沉渣:清挖后运送至建筑垃圾堆放场地。 五、生态保护: 合理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加强管理,增强员工环保意识,禁止捕杀项目区周边动物,禁止乱开乱伐;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通过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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