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眉山包印创业孵化器包装印刷项目 |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医药产业园区内 |
眉山包印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四川省众诚瀚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医药产业园区内,租用药行天府创业园C区标准厂房,建设印刷、喷涂、注塑生产线,达到年印刷瓦楞纸85万个、书籍/刊物/水果包装纸袋类24000万吨、塑料包装产品500吨、纺织类/衣服250万件,年喷涂广告/塑料100000平方米,年生产塑料底板210吨(塑料底板仅用于本项目广告喷涂、不外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00万元,环保投资约547万元。 |
1.废水:项目生活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冷却塔排污水收集后经创业园区污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C1车间、C4车间、C3车间(瓦楞纸印刷、书籍/刊物/报纸/水果包装纸袋、塑料底板制作)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密闭罩+密闭管道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20米排气筒达标排放;C3车间广告喷涂、塑料喷涂、塑料包装产品印刷废气采用集气罩/密闭罩+密闭管道负压收集,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20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印刷机、复合机、造粒机、分切机、制袋机、风机、空压机、水泵等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原料桶,沾染机油、油墨的废膜/抹布/棉纱/手套,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印刷机、冲版清洗废水,废干式过滤器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印刷板由原生产厂家回收。不合格品、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