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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漯河湘江路东段开发区管委会80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世创科技玻璃机械设备生产项目 |
报告表 |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路与普陀山路交叉口北200m |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占地面积32016m2,租赁2座标准化厂房及1栋办公实验楼进行生产,以钢板、方管等钢材为原料,经过切割、车加工、焊接、抛丸、喷塑、喷塑后固化、装配等工序生产自动化玻璃切割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自动化玻璃切割生产线290条(套)。 |
1废气:本项目切割废气经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湿式加工使用的机床使用透明玻璃罩密闭,可以有效避免产生的油雾喷溅,车加工油雾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除尘器处理;抛丸工序在密闭抛丸房内进行,抛丸房两侧设置侧吸风口,抛丸废气经侧吸风口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经布袋收集后作为一般工业固废,洁净气体再经过管道由抛丸房顶部排入抛丸房,增大抛丸房内的气压,使侧吸风效率更高,此部分废气回用,不外排,可以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及喷塑后固化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组合工艺进行处理后废气与喷塑废气经同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限值要求;涂装工序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2要求;切削工序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气经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尾水排入黑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在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密闭隔声等措施治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金属废料、废焊丝、切割、焊接、抛丸废气除尘器收集粉尘、喷塑废气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及含油抹布、手套。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废料、废焊丝、切割、焊接、抛丸废气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处理;喷塑废气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及含油抹布、手套经危废贮存仓库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