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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世创科技玻璃机械设备生产项目 |
报告表 |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路与普陀山路交叉口北200m |
漯开环监表(2025)10号 |
2 |
河南希法新材料有限公司高分子材料循环利用项目 |
报告表 |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红路与中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
漯开环监表(2025)11号 |
世创科技玻璃机械设备生产项目最终环评报告表(1).doc
河南希法新材料有限公司高分子材料循利用项目最终版(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