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为深入推进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拓宽社会各方参与政府立法渠道,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提高立法质量,拟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市政府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意愿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村委会、居委会;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派出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其他单位或者组织。
三、申报条件
申报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熟悉社情、民情,密切联系群众;
(三)在地域、行业等方面具有代表性;
(四)关注立法工作和所在区域、行业的建设与发展,愿意参与政府立法活动,能够及时收集汇总区域或者行业内实际法治需求和建议;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专门的办公场所,具有掌握一定法律知识或者熟悉基层、行业情况的人员;
(六)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主要职责
(一)收集和反映基层单位、企业、组织、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需求;
(二)组织对立法计划和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配合做好立法调研,参与立法有关课题研究,参加或者协助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审查会等;
(四)完成其他与政府立法相关的工作。
五、遴选流程
市司法局负责申报单位的遴选拟定工作。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形式,对被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进行综合遴选,按照《河南省政府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拟定立法联系点名单,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
六、申报方式
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请填写《政府立法联系点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支持自行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申报。如通过电子邮件申报,请将扫描后的彩色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子邮箱:sqsflf@126.com(“商丘司法立法”拼音首字母),邮件主题请注明“政府立法联系点申报+单位名称”。
邮寄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珠江东路99号商丘市司法局立法与规范性文件管理科,邮编:4760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政府立法联系点申报表.docx
商丘市司法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