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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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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龙门县密溪林场龙溪碎石加工厂土地出租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龙门[2026]025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
| 交易编号: | GJB2026-101 | 报价结束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时00分 |
| 底价(万元): | 1.2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0 |
| 报价幅度(万元): | 0.05 | 报名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
交易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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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 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土地为龙门县密溪林场龙溪碎石加工厂位于黄竹坪村,面积21069.13平方米(详见招租一览表)。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项目存在优先承租人,该优先人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具体规则如下:在自由报价和限时竞价阶段,具有优先权资格的竞价人,可报与其他竞价人最高出价相同的价格;其他竞价人,每次报价须按规则至少增加1个增价幅度( 最先响应底价除外)。原承租人参与竞价的,同等价格情形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 3、仅出租土地,不包含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若最终由新承租人竞得,如需使用目前现有设备,新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评估后,根据评估报告的价格将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原承租人,如无需使用需要拆除,方应在竞得后30日内自行出资拆除原承租人搭建的厂房以及购置的设备,并将拆除出来的物品交还给原承租人。 4、竞价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5、租期为5年,租金收取方式按年收取,竞得者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此后每个合同年开始之日起10日内付清当年租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三个月房租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餐饮业和榨油等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 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网商银行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密溪林场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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