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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已完成对云南珂维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申报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资料书面审查,审查合格,予以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至公示期结束之日起,对富源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一期)1台施工升降机械予以登记。
附件:富源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的公告.xlsx
富源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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