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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
山西中阳华润联盛南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公开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
1.1采购内容:山西中阳华润联盛南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因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疏忽、过失引发工程质量事故,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关费用损失。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
保险金额:2663万元。
累计责任限额:1000万。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万。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50000 元或损失金额的 10%,两者以高者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提供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参与时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至少提供1项投标人自身公司的工程保险业绩。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供分支结构的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封面、关键页、签署页等主要内容);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从中煤供应链平台获取到询价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保费人民币(大写):¥ 元(大写:人民币 )(合同签订后保单同时生效,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合同价款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提供相应收据)。
其他规定:
税票按国家规定执行,乙方需对所开发票合规性负责,合同执行期间,税率因国家政策调整,合同价款中增值税部分进行相应调整;甲方有权从到期的付款中扣除合同规定乙方有责任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甲方可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及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五、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最高限价
无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发送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整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电子版从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免费获取(供应商可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报价录入界面获取技术文件解密密码)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前上传至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版文件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文件一份,可编辑格式文件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命名要求如图,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如大于100MB可分为:**文件1,**文件2),标书有效性以签字盖章的PDF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本次采用线上报价。
中标标准: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者成交。
税率:6%。
九、保证金:
人民币零元整(¥0.00元)
如本标段无保证金,以下条款不适用。
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转账须备注询价编号。
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 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西影路支行
账 号:12991*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
联系人:吴少杰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4号
联系人:王伟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zhonganzhaobiao1@126.com
十一、异议和投诉
1、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2、投诉。除询价文件外,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合规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投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4、投诉材料必须由投诉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诉材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