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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各相关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各项目负责人即日起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认真阅读填报说明(见附件1和2),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邮件通知要求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
一、经费预算编制
1. 经费包干制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A、B、C类)实行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使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资助经费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计划书时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 经费预算制
除经费包干制项目外,如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等类型项目实行经费预算制:按照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有关要求,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实事求是编制项目预算。填报时,直接费用应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类别填报,每个类别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说明。预算说明书见附件3。
经费预算制项目请于2026年8月29日至9月1日通过信息门户-财务系统-科研经费审核-预算申请-对外申报模块,上传计划书中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书(特别提醒:预算审核通过后再在基金信息系统里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预算审核表。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联系电话:62901965。
二、正文部分
1.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面上项目: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 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类)等: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验收技术指标等)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
三、计划书提交及审核
计划书于9月2日16时前在基金系统提交审核。如已经提交填写有误的电子文档需要重新修改上传的,请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予以退回修改。
学校审核确认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邮箱和系统。
四、纸质材料报送
计划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后,项目负责人于9月17日16时前将如下纸质材料交至科技服务大厅:
1. 申请书(双面打印)1份,含签字、盖章页原件(申请人及参与人签字、合作单位公章)1份;
2. 计划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负责人需签字),其中1份附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原件1份;
3. 经费预算制项目提供预算审核表1份;
4. 经费包干制项目提供包干制承诺书一式2份(见附件4)。
提醒: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请提前办理申请书的合作单位签字、盖章(原件共2份)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单位盖章由科研院与财务处集中统一办理,无需老师单独办理。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附件1: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包干制.docx
附件2: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docx
附件3:预算说明书.docx
附件4:合肥工业大学部分科研项目经费试点“包干制”承诺书.docx.docx
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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