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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HLJGCYC*开通会员可解锁*52259253
项目名称: 监管区垃圾清运服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监管区垃圾清运服务服务要求:
1、 成交供应商 必须 使用 25吨 专业的封闭压缩垃圾清运车,不得将其他车辆更改用途用于垃圾清运。垃圾清运车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防污措施得当,机动车尾气、噪音等各项指标均应达到规定的检测标准,并符合环保要求。
2、按照实际产生的垃圾数量,每周 一 、 周三、周五清运 , 如垃圾量增多,可增派压缩式垃圾车车次,保证当天将垃圾清运彻底,年内不限次数, 如遇 采购方 有重大活动或紧急突发情况,应根据 采购方 要求增加清运频次,并配合处理各类应急事务。
3、垃圾清运做到清运及时,垃圾站清根见底,无死角。垃圾自装、自运、自卸,并按照相关部门关于垃圾处理的规定, 必须到指定 垃圾处理 厂进行销毁,并提供正规垃圾处理厂所赋予的相关证明 。
4、垃圾清运要规范管理,装车时不能遗漏垃圾,并保持装车点卫生清洁;为绝对确保 采购方 监管场所绝对安全, 成交供应商 需使用 20 铲车配合装运垃圾,垃圾清运全程无罪犯接触;垃圾车在运输途中不得散落垃圾,车辆保持封闭状态,车辆标志清晰,做到安全行驶 ;清运垃圾时爱护劳动工具和公共设施,如造成 采购方 建筑物、 工具 、设备、设施 及物品 等 损坏的负责更换、赔偿。
5、 成交供应商 自负垃圾清运的人工、运输、油耗以及完成垃圾清运产生的全部费用 , 采购方 不再单独支付因垃圾清运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
6、垃圾清运操作人员需经过岗前培训合格、能熟练掌握垃圾车 和铲车 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具备规范、安全完成清运工作能力后方可上岗。
7、在垃圾清运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生意外造成人员伤亡 、 车辆损坏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 成交供应商 负责, 采购方 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清运不及时的,影响 采购方 正常工作, 采购方 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结算费用,如产生严重后果, 成交供应商 须赔偿 采购方 相应经济损失。
8、 成交供应商 必须严格遵守 采购方 对车辆、物品及人员的各项管理和规定。由于 采购方 工作性质特殊,相关人员需保守可能接触到的工作秘密,如有违反, 采购方 有权要求 成交供应商 及时将其清退,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 如 成交供应商 中标后,经 采购方 现场调查, 成交供应商 不具备或者达不到以上条款服务要求,须赔偿 采购方 中标价格 30%违约金。
预算参照 2025年度费用*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季度付款25%,作为拦标价格;履行期限采取1+1模式签订合同,第一年服务期结束后,经监狱综合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合同。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学府路507号
报名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5
报名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联系人: 侯女士
联系电话: 15******396
联系座机: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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