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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根据《来宾市推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来政办函〔2019〕1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引进第三方开展学校场地对外开放服务。具体要求和说明如下:
一、申请场馆对外开放学校
来宾市河西小学、来宾市飞龙小学
二、第三方的资格要求
(一)机构(公司)的法人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二)机构(公司)应具有与其开办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稳定的经费来源。
三、管理服务内容
(一)保洁服务内容
丙方负责将场馆开放时段产生的垃圾收放到校外的垃圾池(桶)。
(二)体育场地管理服务内容
负责校区内所有对外开放场地的管理及维护工作。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更换适宜的场地材质。
(三)水电维护服务内容
按照实际情况,负责按时缴纳开放场地的水电费,协助乙方做好学校内开放场地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报修。
(四)校园场所全民健身保险
合同生效之日起,场地开放之前必须购买校园场所全民健身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学校运动场地锻炼人员的意外事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责任。
(五)教学、训练服务内容
协助学校开展社团和学校竞技运动项目训练等活动,提高学校运动代表队运动技能和竞赛水平。
四、参与方式
(一)以书面形式报名,报名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0日18:00止。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机构(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营业务、服务对象等); 2.机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合作服务方案。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递交(邮寄)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312室,来宾市兴宾区石缘路172-1号。
联系人:韦新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管理服务合同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件下载: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管理服务合同.docx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