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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公告公示
2025年,上级安排我单位101万元用于实施蛤泊镇青龙河村淀粉制品初加工设备购置项目,目前,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现将项目实施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满,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卢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行政中心806室)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12317、7206778,llxtzb@163.com
附件:2025 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表
卢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 |
项目完工时间 |
项目验收情况及验收结果 |
项目实际投资 (万元) |
资金来源及规模(万元) |
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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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
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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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蛤泊镇青龙河村淀粉制品加工设备购置项目 |
购置粉丝生产线1条。 |
9月23日 |
县民宗局、蛤泊镇、青龙河村联合对蛤泊镇青龙河村农产品初加工设备购置项目进行验收,该项目验收合格。 |
101 |
101 |
0 |
0 |
0 |
设备投入使用后,本年度集体收益增加6.06万元,通过联农带农机制,可有效增加村内建档立卡脱贫户收入。 |
蛤泊镇人民政府 景立伟 |